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动力与机械学院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与考核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动力与机械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武汉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武大设字[2014]7号)、《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暂行办法》(武大设字[2014]8号)、《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武大设字[2014]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大型仪器设备管理
第一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贯彻“分级管理、管用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完整;优化仪器设备资源的配置,提高使用效益;实现管理科学规范,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第二条学院作为仪器设备二级管理部门,由学院分管领导统筹本单位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选派相关人员负责仪器设备具体的管理工作。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与考核组织机构如下:
动力与机械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与考核组织机构
第三条 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与保管,必须由专人负责,并配备专(兼)职维修人员。在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前,必须接受培训,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特点,掌握基本操作方法,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四条 为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充分发挥仪器设备使用效益。1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具备共享条件的通用仪器,要求纳入“学院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对院内共享和外开放使用。
第五条 对于管理不善、闲置或使用效益不高的仪器设备,学院在职权范围内可进行合理调配。
第六条 使用单位要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防火、防水、防锈、防尘、防震、防潮、防热、防腐蚀及防盗等安全防护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七条 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准确记录其使用、借用、损坏、检查、维修等情况。
第八条 仪器设备及其配件,除修理外,一律不允许拆卸。如因工作需要确实需拆卸使用的,应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领导审核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批准。
二、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第九条为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学院对大型仪器设备和和具备共享条件的通用仪器应对校内外开放共享、有偿使用,并按规定收取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费。
第十条开放共享有偿使用的基本原则: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在优先满足本院教学与科研开放共享的前提下实行对外服务;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及对外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采取收费与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力求收支总体平衡。
第十一条开放共享有偿使用仪器收费范围:1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具备共享条件的通用仪器,均可对院内外实行共享收费使用。
第十二条开放共享有偿使用仪器设备收费原则:
1、国家或省市物价管理部门有统一定价的,按统一定价收费。
2、凡没有统一定价的,根据开放共享仪器设备的水电费、耗材费、劳务费、折旧费等确定本单位各台仪器设备的校内结算和校外收费标准,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后执行。
3、仪器设备使用费应按校内价、校外价确定不同收费标准,参见附件1。
第十三条开放共享有偿使用仪器设备收费标准:
1、校内结算标准主要基于测试单个样品或在单位机时内测试样品所需的成本费用(包括:耗材、水电、房屋占用等),同时参考本地区高校同类仪器设备的校内收费标准,上下浮动比例不得超过15%。
2、校外收费标准参照校内结算标准的150%-200%制定。
第十四条开放共享有偿使用仪器设备实施管理: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的审核;财务部负责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的备案执行,收支的审核和开具发票(收据)。
2、校外测试原则上应采用合同制管理,由各单位与用户洽谈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对外服务的仪器设备,按收费标准商定费用,明确项目合同各项内容。
3、根据具体项目收费标准(或合同)内容,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工作组织与准备与上机操作。形成相关结果,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开放共享有偿使用仪器设备收取费用管理:
1、收费由学院统一管理、收支分离、集中核算。
2、收费方式:用户按照收费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费用金额,校内用户通过校内转账的方式,校外用户通过转账或现金缴纳的方式,将使用费缴至学校财务设立的专项账户,由校财务部开具校内转账收据(或发票)并建立明细账。
3、支出方式: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学院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严格预算执行,控制支出范围,确保专款专用。支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1)设备效益考核奖励、开放补贴、购置论证、评估验收等
(2)大型设备的水、电、材料消耗、维修、升级改造等
(3)大型设备专职聘用人员工资等
(4)大型设备工作人员加班费、绩效支出等
4、应严格遵守本规定,不得违规收费、自行收费,一经发现将按违反学校财经纪律予以处理。
三、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
第十六条大型仪器设备综合效益考核主要是为了规范大型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推进大型仪器设备优质服务、开放共享、发挥效益。学院每年考评产生1至2台“大型仪器设备先进机组”,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大型仪器规范管理、提高效益。考评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七条考核范围为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03类(《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仪器仪表类)大型仪器设备。
(注:学校规定《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暂行办法》的大型仪器设备考核范围为全校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03类(《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仪器仪表类)大型仪器设备)
第十八条结合学校实际,考核内容分共享型与科研型两类,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机时利用:每年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开放使用机时等。学校对大型仪器设备实行定额机时管理,每年定额机时:通用型仪器设备1400小时/年,专用型仪器设备800小时/年,特殊类仪器设备须经专家组审定;
2、培训人员数:每年通过本台大型仪器设备培养出各类能独立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人员的情况;
3、测试收入:每年对校内外开放进行有偿服务总收入;
4、获奖情况:每年获得省、部级奖项及已授权各类专利情况;
5、论文情况:每年发表的三大检索及核心期刊论文情况;
6.管理与安全:每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情况,工作环境及安全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开放共享情况等。
7.附加项:包含每年获得的国家级奖项、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做出的重大社会服务及利用原设备功能开发出的新功能情况;
8、其他项:包含每年测样数及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实验项目数。
第十九条考核方式及要求
按照《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暂行办法》(武大设字[2014]8号的规定,考核表统计时间按年度进行统计。考核方式为仪器负责人自查,学院(中心、实验室)考核,学校核查、评审、总结三个阶段。
(一)仪器负责人自查
1、对所负责大型仪器本年使用管理状况进行认真总结。
2、依据考核表要求,认真做好填报数据材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如实、准确填报。
3、按时将自查结果报学院(中心、实验室)考核工作小组,见附件2、见附件3。
(二)学院(中心、实验室)考核
学院(中心、实验室)考核工作小组,对仪器负责人上报的自查结果进行全面核实、评审,并根据实际情况填报有关内容,见附件4。指标体系说明见附件5。
(三)学校核查
学校核查由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专家现场核查,以学院(中心、实验室)为单位,采取听、看、评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条奖惩办法实行考核结果年度报告制度,考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对年度参加考核的机组和学院按照10%-15%的比例确定“优秀机组”和“优秀学院”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仪器设备要求限期整改,对设备利用率低又无法提高其利用率的单位,学校将设备调整到其他需要的单位托管。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的利用。考核结果作为机组人员的年度工作考核、职级晋升,平台维修经费支持、公共编制补贴及其它经费支持,以及新购同类设备可行性论证的重要依据。
附件1:动力与机械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参考模板)
电子显微镜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设备编号* | 分类编号 | 03 | |||||||||
仪器中文名称* | 电子显微镜 | 仪器外文名称 | |||||||||
仪器规格型号* | 仪器总价(元)* | ||||||||||
生产厂商* | 产地国别* | ||||||||||
生产日期 | 启用日期* | ||||||||||
所在单位* | 动力与机械学院 | 实验室名称 | |||||||||
安放详细地址* | |||||||||||
联系人* | 电话* | ||||||||||
测试服务标准* | 按样品数 200 元/个 (校外) 按样品数 100 元/个(校内) 按机时数 400 元/小时 (校外) 按机时数 200 元/小时(校内) | ||||||||||
每周开放机时数* | 40小时 | ||||||||||
主要技术指标* | 点分辨率为0.19nm,晶格分辨率为0.2nm,EDAX附件进行X射线能量色散谱(EDS)分析,最小束斑0.5nm。 | ||||||||||
主要测试和 研究领域 (多选)* | 农业■, 农产品和食品□, 林业□, 土壤□, 生态环境□,材料■, 生物医学□, 医药□, 石油化工□, 地质矿产■,珠宝首饰■, 机械工程■, 海洋□, 大气物理□, 水文气象□,公共安全□, 能源■, 轻工□, 电子与测量■, 计算机□,有机化学□, 考古■, 天文■, 其它■ | ||||||||||
主要附件及功能* | 对样品在纳米尺度的精细的原子结构、电子结构、化学成分、形貌等进行高水平的表征,为纳米科技、凝聚态物理学、晶体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固体电子学、机械学、地学、矿物学、生命科学等研究领域的项目服务。 EDAX,EELS室温双倾样品台,室温双倾铍样品台,低温(液氮)双倾样品台. CCD相机 | ||||||||||
仪器认证情况* | 认证合格 | ||||||||||
是否共享* | 是■, 否□ | 仪器状态* | 正常■□,偶有故障□, 故障频繁□,报废□, 闲置□,未启用□,待修□ | ||||||||
服务统计年份 | |||||||||||
年对外服务机时 | 年对外服务收入 | 938 | |||||||||
机组技术人员* | 姓名 | 职称 | 电话 | ||||||||
用户范围 及服务项目* | 为学院、学校、校外全国各地各单位开放科研服务,为纳米科技晶体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固体电子学、机械学、地学、矿物学、生命科学等研究领域的项目服务。 | ||||||||||
主要应用成果 | 发表论文 篇.其中:三大检索 篇, 核心刊 篇. 一区论文 篇 | ||||||||||
仪器图片* (或多媒体信息) | |||||||||||
备 注 | |||||||||||
附件2: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20××年度效益考核表(共享型)
仪器名称: 单价: 型号: 规 格:
项 目 内 容 | 小计 | 满分 | 评分标准 | 分项 得分 | 加权 得分 | 超 额分 | |||||||
分项目 | 权重 | 分项目内容 | 100分 | 超100分 | |||||||||
1 | 使用机时 | 35% | 教 学 | 100 |
| 超100分部分每10分加权分加3分,上限30分。 | |||||||
科 研 | |||||||||||||
社会服务 | |||||||||||||
其中开放使用机时 | |||||||||||||
2 | 培 训 人员数 | 10% | 学生 | 100 | 5分/人 | 超100分部分每10分加权分加1分,上限10分。 | |||||||
教师 | |||||||||||||
其他 | |||||||||||||
3 | 测试收入 | 10% | 校外服务收入 | 100 | 3分/千人 | 超100分部分每20分加权分加1分,上限5分。 | |||||||
校内服务收入 | 4分/千元 | ||||||||||||
4 | 获奖情况 | 15% | 省、部级奖 | 100 | 60分/项 | 超100分部分每10分加权分加1分,上限10分。 | |||||||
已授权发明专利 | 教师 | 30分/项 | |||||||||||
学生 | |||||||||||||
5 | 论文情况 | 15% | 三大检索 | 100 | 30分/篇 | 超100分部分每10分加权分加1分,上限10分。 | |||||||
核心刊物 | 10分/篇 | ||||||||||||
6 | 管理与安全 | 15% | 使用记录本 | 100 | 20分 | —— | |||||||
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档案 | 10分 | ||||||||||||
设备使用环境及安全环保措施 | 10分 | ||||||||||||
□是否开放共享 | |||||||||||||
7 | 附加项 | 国家级奖 | 18分/项 | —— | |||||||||
一区论文 | 15分/篇 | —— | |||||||||||
重大社会服务 | —— | ||||||||||||
新功能开发 | 15分/项 | —— | |||||||||||
8 | 其他项 (教育部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必填内容,不计分,只做考核参考) | 测样数 | —— | ||||||||||
实验 项目数 | 教学实验项目数 | —— | —— | ||||||||||
科研实验项目数 | —— | ||||||||||||
社会服务项目数 | —— | ||||||||||||
合计 | |||||||||||||
附件3:
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20××年度效益考核表(科研型)
院(中心、实验室): 仪器负责人: 仪器编号: 分类号:
仪器名称: 单价: 型号: 规格:
序号 | 项 目 内 容 | 小计 | 满分 | 评分标准 | 分项 得分 | 加权 得分 | 超 额分 | ||||||
分项目 | 权重 | 分项目内容 | 100分 | 超100分 | |||||||||
1 | 使用机时 | 25% | 教 学 | 100 |
| 超100分部分每5分加权分加1分,上限20分。 | |||||||
科 研 | |||||||||||||
社会服务 | |||||||||||||
其中 开放使用机时 | |||||||||||||
2 | 培 训 人员数 | 15% | 学生 | 100 | 5分/人 | 超100分部分每10分加权分加1分,上限10分。 | |||||||
教师 | |||||||||||||
其中培养研究生 | |||||||||||||
其他 | |||||||||||||
3 | 测试收入 | 10% | 校外服务收入 | 100 | 3分/千元 | 超100分部分每20分加权分加1分,上限5分。 | |||||||
校内服务收入 | 4分/千元 | ||||||||||||
4 | 获奖情况 | 20% | 省、部级奖 | 100 | 60分/项 | 超100分部分每20分加权分加3分,上限15分。 | |||||||
已授权发明专利 | 教师 | 30分/项 | |||||||||||
学生 | |||||||||||||
5 | 论文情况 | 20% | 三大检索 | 100 | 30分/篇 | 超100分部分每20分加权分加3分,上限15分。 | |||||||
核心刊物 | 10分/篇 | ||||||||||||
6 | 管理与安全 | 10% | 使用记录本 | 100 | 20分 | —— | |||||||
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与技术档案 | 10分 | ||||||||||||
设备使用环境及安全环保措施 | 10分 | ||||||||||||
□是否加入“科技厅协作共用网” □是否加入“武汉大学共享平台” □是否开放共享 | 20分/项 | ||||||||||||
7 | 附加项 | 国家级奖 | 18分/项 | —— | |||||||||
一区论文 | 15分/篇 | —— | |||||||||||
重大社会服务 | 15分/项 | —— | |||||||||||
新功能开发 | 15分/项 | —— | |||||||||||
8 | 其他项 (教育部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必填内容,不计分,只做考核参考) | 测样数 | —— | —— | |||||||||
实验 项目数 | 教学实验项目数 | —— | —— | ||||||||||
科研实验项目数 | —— | ||||||||||||
社会服务项目数 | —— | ||||||||||||
合计 | |||||||||||||
学院(中心、实验室)考核表
院(中心、实验室): 院(中心、实验室)负责人:
序号 | 项目内容 | 满分 | 评分标准 | 分项得分 | 加权得分 | |||
分项目 | 权重 | 分项目内容 | 100分 | |||||
1 | 组织机构 | 5% | □有否大仪管理组织机构 | 100 | 50分/项 | |||
□有否主要领导具体分管 | ||||||||
2 | 专职队伍 | 20% | 实验技术人员 | 100 | 5分/人 | |||
教师 | ||||||||
其他 | ||||||||
3 | 经费投入 | 20% | 设备维修经费 | 100 | 1分/千元 | |||
运行维护费 | ||||||||
4 | 开放共享 | 30% | □是否开放共享 | 100 | 20分/项 其中: 开放共享率=(参加考核设备中)开放共享的设备台数/(参加考核设备)总台数 | |||
□有否开放共享的政策措施 | ||||||||
□有否有偿使用收费标准 | ||||||||
□是否成立专家组 | ||||||||
□开放共享率≥50% | ||||||||
5 | 激励机制 | 15% | □有否对机组人员的考核机制 | 100 | 50分/项 | |||
□有否对机组人员的奖惩措施 | ||||||||
6 | 日常管理 | 10% | □有否对日常管理的政策措施 | 100 | 50分/项 其中: 设备完好率=(参加考核设备中)完好的设备台数/(参加考核设备)总台数 | |||
□设备完好率≥90% | ||||||||
合计 |
附件5:
指标体系说明
1.使用机时
指标内涵:使用机时分为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使用机时,分别指用于教学工作、科研工作以及社会服务的有效使用机时数;其中开放使用机时指仪器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对用户开放使用(用户自行上机操作、测试样品、观察样品等)的机时数。
考核依据:主要核查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以仪器使用记录为依据,没有使用记录不予认可。分别按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方面统计机时数,另外统计开放使用机时。无使用机时填“0”,不能空项;有使用机时以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
2.培训人员数
指标内涵:本年在本仪器上培训的能够独立操作的学生、教师以及其他人员数,不包含各种形式的参观人数。
考核依据:原则上要求有独立操作证书。提供有独立操作资格的具体人员名单,核对使用记录本,考察使用记录本上是否有该人员独立操作原始记录。
3.测试收入
指标内涵:本年本仪器对校内外开放进行有偿服务的收入总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考核依据:提供开放服务的收费标准、服务项目记录,测试收入以财务发票复印件及相关票据为依据。
4.获奖情况
指标内涵:本年利用本仪器获得省、部级奖励以及已授权发明专利的数量。
考核依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成果的材料。核查本仪器的使用记录,要求有获奖人员的使用记录。省、部及奖励以及已授权发明专利按照相关证书的颁发日期为准。
5.论文情况
指标内涵:本年利用本仪器发表三大检索(SCI、EI、ISTP)、核心期刊论文的数量。
考核依据:提供论文原件或复印件。核查使用记录本中是否有论文作者的使用记录;论文中仪器设备使用或致谢等处是否提及使用本仪器的相关文字。论文以正式发表日期为准。
6.管理及安全
①使用记录本:要求日常使用记录完整、全面、规范、详细;
②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技术档案:要求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健全,并上墙张贴在显著位置;要求仪器的技术档案,如:使用说明书、功能说明书等以及管理档案,如:申购论证报告、维修记录等资料齐全并保管妥善;
③设备使用环境及安全环保措施:要求设备安放在适宜地点,通风、照明、控温度、控湿度等设施完好;要求实验室环境干净整洁,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备措施健全完好,有废气、废水、废渣的处理措施,其他安全环保措施到位;
④是否加入“科技厅协作公用网”,是否加入“武汉大学共享平台”,是否开放共享:要求大型设备提供共享服务。
7.附加项
针对仪器使用过程中获得的突出成果,设置附加加分项目。包括国家级奖、一区论文、重大社会服务以及新功能开发。
①国家级奖
指标内涵:利用本仪器在本年获得的国家级奖励的情况。
考核依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成果的材料。核查本仪器的使用记录,要求有获奖人员的使用记录。奖项按照相关证书的颁发日期为准。
②一区论文
指标内涵:利用本仪器在本年发表SCI一区论文的数量。
考核依据:提供本年度本学科门类《JCR 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表,论文原件或复印件。核查使用记录本中是否有论文作者的使用记录;论文中仪器设备使用或致谢等处是否提及使用本仪器的相关文字。论文以正式发表日期为准。
③重大社会服务
指标内涵:利用本仪器在本年为社会提供了影响力较大,覆盖面较广重大的服务。
考核依据:提供本仪器参与重大社会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④新功能开发
指标内涵:在原有功能上新开发的仪器功能,含档次提升、技术改造等软硬件功能。
考核依据:提供仪器说明书,明确新开发功能内容的资料以及新功能的利用情况。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新功能的演示。
8.其它项
教育部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要求填报的内容,包含测样数和项目数。因条件限制,不做权重分数或者附加加分统计,但要求据实填写,作为学校大型设备效益考核的重要参考数据。
①测样数
指标内涵:本年在本仪器上测试、分析的样品数量。
考核依据:主要依据使用记录本,同一样品在一台仪器上测试,统计测样数为1,与测试方法与次数无关。
②实验项目数
指标内涵:本年利用本仪器完成的教学、科研及科研合作、校外承担的社会服务项目数量。
考核依据:提供本年在本仪器上完成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实验项目清单,教学实验项目计划,科研、社会服务项目证明材料。核查使用记录本上实验人员与相关实验内容的记载。
注:表中各项数据要求真实填报,不得虚报、随意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