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函【2010】2号)的相关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办武汉大学2010年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0年6月9日——2010年7月10日。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脱产在读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评选获得者要保证在校内至少还有两年学习研究时间。
三、报名方式
申报人向培养单位递交“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见附件1)、“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 评选申报表”(见附件二)及其他申报附件材料(见附件三)。
报名时间:2010年6月9日 - 2010年6月16日。
四、评选程序
(一)初评(2010年6月17日 - 2010年6月25日)
各培养单位根据初评标准推荐候选人进入复评。原则上各培养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有国家重点学科且每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在50人以上的培养单位可推荐2~3名候选人。各培养单位应认真组织初评,初评结果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三天。
各培养单位在6月25日前集中把候选人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处206室。
(二)复评 (2010年6月25日-7月2日)
将候选人材料分为人文社科、理科医科、工科信息学科三组,由专家评审组根据复评标准,共评出30名候选人(其中人文社科组8名,理科医科组11名,工科信息学科组11名。)进入终评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
(三)终评 (2010年7月2日-7月10日)
将候选人分为人文社科、理科医科、工科信息学科三组分别举行答辩会,由专家评审组根据终评标准评选出武汉大学2010年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共二十名(其中人文社科组六名、理科医科组七名,工科信息学科组七名)。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如无异议视为有效。获奖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三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五、相关要求
1、所有报名者需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申情人简况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申报书(电子版一份,纸质版10份,可复印)和其他申报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培养单位推荐候选人进入复评时提交材料同上。
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则上应为申报人作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的也可视为第一作者),出版的著作(或译著)、所获专利、学术奖励等应该标明署名名次。所有科研成果均以见刊或证书为准。
3、科研成果须注明是否为何种刊物收录、影响因子和发表刊物的级别。
4、各申报人对自己申报的成果有举证的义务。对于抄袭、虚报、谎报成果的同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报学校处理。
此次评选活动旨在大力弘扬我校博士研究生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促进自主创新,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推荐、广泛宣传,做好各项工作。
联系人:培养处冯大庆老师(研究生院206室)
联系电话:68752651 电子邮件:fdq88@sohu.com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