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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在线

2010年下半年研究生答辩须知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xshq 来源: 时间:2010-10-12 访问量:

各位指导教师及研究生:

2010年12月(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博士、硕士、工程硕士)毕业资格审核及答辩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缴清学费:

现金缴费:工学部财务二科

非现金缴费:

收款单位(户名):武汉大学;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水大支行;

账号:813416077608091001(请注明动机学院某级学生XXX的学费)。

工程硕士需提供全部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学分清查及发表论文:

将答辩申请表(见附件)纸版给导师签字确认后于10月25日前交研究生教学办清查学分。学分要求见各年级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允许答辩。

从2007级起工硕须将在读期间已发论文的刊物复印件附上。

3.提交毕业及学位申请

网上:

在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gsinfo.whu.edu.cn/中提交个人的毕业及学位申请。

研究生管理系统账号:本人学号,

密码:本人生日(8位),

核查个人信息,提交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并请敦促导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纸版:

到研究生教学办领取学位申请表一本、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两份并填写相关内容。于10月30日和学位论文初稿一起交到教学办。

4.学位论文

检测:

工程硕士及博士务必将学位论文电子版10月25日前以学号+姓名格式发送至wangyineng723@163.com,待检测合格后自行打印成纸版,并于10月30日提交教学办论文。

评审:

硕士论文评阅于论文答辩前一个月进行,博士论文评阅应于答辩前40天。硕士论文送审由导师负责,博士论文送审由学院教学秘书负责。

博士论文送审要求:

1、认真填写学位申请表中的第11-12页;

2、学位论文三本(隐去导师及作者姓名)。

5.延期申请

对于录取满五年还未毕业的工程硕士,应填写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见附件),请导师及学院、校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研究生教学办办理延期申请。

6.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必须于11月底前完成。

答辩结束后,请各位研究生敦促导师或答辩秘书将论文评阅情况和答辩结果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之后研究生方可提交纸版学位档案。

请各位答辩秘书与研究生一起,将学位档案整理好,于12月2日前交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并在学校图书馆http://www.lib.whu.edu.cn/web/default.asp提交论文电子版。

硕/博士毕业生学位档案提交材料如下:

(1)学位申请表一本(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并粘牢)

(2)已盖章成绩单两份(研究生教学办提供)

(3)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两份(交叶书记)

(4)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一份

(5)学位论文两本(博士三本)并在论文上签字,学习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

科研成果复印件(有则装订),一律采用线装,较少的可用胶水粘贴。所有文本均不要用订书机装订。

学历博士请注意:

提交学位档案时,将《博士学位申请表》中(1,5)(4,9)页用B4纸复印11份,装订好与学位档案一并上交。

工程硕士答辩费850元/人,请与自己的导师联系,按照财务部规定办理领取。

以上1-5项必须于10月30日前完成,未办理完者一律不许参加此次答辩,请各位导师及研究生注意。

研究生教学办

2010-10-0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