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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武汉市科技供需对接计划项目的通知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sunlg 来源: 时间:2009-06-23 访问量: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武汉市科技供需对接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创新武汉”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发挥武汉地区科技资源优势,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市科技局设立科技供需对接计划。通过支持科技供需对接项目,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着力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问题,创新供需对接体制机制,实现科技有效供给与有效需求的对接,促进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现将有关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科技供需对接项目:重点支持由企业提出,并由大学科研院所共同联合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联合攻关和产品开发项目。重点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信息、光机电、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与新医药、现代农业以及围绕节能减排、两型社会、民生问题的高技术领域。

(二)供需对接研发平台:针对某一行业或专业技术领域,技术供给方与需求方发挥各自优势,协商开展工艺改进、技术路线设计、产品开发、技术攻关等方面的对接研发,为企业的创新活动提供技术、人才支持。重点支持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联盟。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武汉地区注册的各行业和领域内的企事业单位、产学研联盟的法人实体。申报主体必须拥有研发能力较强的产学研结合的创新团队。

(二)项目符合国家和武汉市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的有关规定,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提出的需要解决的技术攻关课题。

(三)项目技术产权明晰,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市场应用前景好。

(四)项目(平台)必须由企业提出,并由大学科研院所共同联合申报完成。企业作为项目责任单位,自筹配套资金不少于1∶2。

(五)实施期限为1-2年,需具有明确可考核的技术、经济指标。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须填报《武汉市科技供需对接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在武汉市科技局网站(www.whst.gov.cn)上下载,申报单位为联合申报的所有单位,并加盖公章;

(二)项目申请责任单位登陆武汉市科技局网上申报系统,按照《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要求》完成项目网上申报工作。申请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提交完毕后,请将系统打印的项目基本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申报书一同报科技局发展计划处,申报材料必须上传申请书和附件材料,并确保项目上传材料电子版与书面材料完全一致,电子版的大小在5M以内。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截止日期:2009年8月15日

受理地点:武汉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汉口发展大道164号)

联系 人:陈 健 联系电话:65692139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