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关于补充选拨200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攻读博士学位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接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补充选拨200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留学候选人的函》的通知,决定本年度第三次补充选拔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候选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选拔类别:仅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 留学期限:一般为36个月—48个月。
3. 选派专业领域:按《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4. 选派年级:在读硕士生或2008年入学的博士一年级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
5. 提交材料时间:2008年11月14日前
有关详细内容见《关于补充选拨200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留学候选人的函》。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0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