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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卓越工程实施方案》部署,2007年学校将继续进行通识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07年度通识课程建设项目申报采取指南申报与自由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教师可以根据“武汉大学2007年度通识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进行申报,也可以根据“武汉大学通识教育指导选修课程实施意见”(见附件3),自拟课程名称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请者必须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开课的基本教学资源。学校鼓励有教学经验和学术造诣的教师积极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教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各院(系)审核并推荐符合条件的课程,于2008年元月15日前报送盖有院(系)公章和教学院长签字的“2007年武汉大学通识课程申报汇总表”到教务部教学研究办公室。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2、教务部进行资格审查后,给各学院分配账号和密码,由申报教师在教育网段登录《武汉大学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平台》(http://yzzy.whu.edu.cn)通识课程栏目,点击“通识课程申报通道”,填写申报表。
3.教师登录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22日,逾期申报不受理,到时系统将关闭。
4.此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系统,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请申报教师自己保存电子文档。
四、评审及结果公布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申报工作联系电话:68752927。
附件:1、武汉大学2007年度通识课程申报汇总表
2、武汉大学2007年度通识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武汉大学通识教育指导选修课程实施意见
武汉大学教务部
二○○八年元月三日
附件(点击下载):武汉大学2007年度通识课程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点击下载):武汉大学2007年度通识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xls
附件(点击下载):武汉大学通识教育指导选修课程实施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