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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07年大学生科学研究项目和创新性实验项目评审程序的通知[转]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lonova 来源: 时间:2007-05-08 访问量:

为规范我校大学生科学研究项目和创新性实验项目评审过程,评选出优秀项目,学校将通过通信评审、会议评审和答辩评审,综合各项评分评选出面上项目500项和重点项目100项,并确定项目资助经费。具体评审程序如下:

一、重点项目

⒈5月9日-10日,教务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⒉5月11日-13日,重点项目进行答辩。首先各学院(系)介绍本院(系)组织工作情况,根据专家评分,确定各院(系)参加答辩项目数。然后,学校组织承担项目的学生答辩。

⑴5月11日,学院(系)汇报

①汇报内容:学院(系)有关负责人介绍本院(系)申报情况,包括立项工作重视程度、组织工作情况、项目建设目标、项目经费情况、院系实验室条件、对指导教师和学生奖励政策、近年学生参加科研活动和各类竞赛活动情况等。

②汇报地点:教务部三楼会议室

③汇报时间:学院(系)汇报时间7分钟,专家提问时间3分钟。

④没有申报重点项目的学院(系)不参加学院汇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人文、社科学部共12个学院(系)

时 间

汇 报 学 院

8:00-9:00

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法学院、文学院、哲学院

9:00-10:00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历史学院、艺术学系、社会学系、WTO学院

第二组:理、工、信息、医学部共23个学院(系)

时 间

汇 报 学 院

14:30-15:30

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水利水电学院

15:30-16:30

电气工程学院、动力与机械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电子信息学院

16:30-17:30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测绘学院、国际软件学院、印刷与包装系、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

17:30-18:30

第二临床学院、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

⑵5月13日,承担项目的学生答辩

5月13日,学校将初评合格项目分为若干学科组进行答辩,参加答辩项目和答辩具体安排请关注5月12日教务部的通知。

二、面上项目

⒈5月9日-10日,教务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⒉5月15日-30日,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通信评审。每个项目请1名本专业的专家和2名相近专业的专家评审,根据得分排名。

⒊6月上旬,学校组织会议评审,对项目进行最终审定。

⒋5月14日-20日,重点项目落选的学生可补充填报一次面上项目,其他学生不能补报。

教务部

二00七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