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为切实做好我院200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07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初录工作。 2、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有博士生指导教师参加的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正高职称、办事公正、无近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并设组长1人,另安排记录员1人。 二、复试原则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230分,单科55/60/60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听力测试放录音笔试,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 2、考生必须提交本人学习经历、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的报告,考生提供15分钟的PPT演讲。复试小组进行认真的评价,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3、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考生面试时间,每人30分钟。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按《武汉大学200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进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的笔试。 五、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是录取与否和确定录取类别的依据。 其中:初试成绩占 60 %,复试成绩占 40 %; 复试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 20 %,考生提交PPT演讲报告的评价成绩占 30 %,面试成绩占 5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六、复试安排 1、时间、地点安排:5月15日上午8:00,凭身份证、准考证,直接到动力与机械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工学部新九教学楼三楼)进行资格审查并交纳复试费。9:00开始复试。 2、考生需携带材料、证件: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交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和加盖研究生院(部)公章的在校成绩单。 3、复试费用:100元/人;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课程加收200元。 七、招生计划 2007年我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共15人,含委托培养计划4人,直接攻博7人。复试比例120% 联系人: 汪老师 027-68772271 动力与机械学院 2007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