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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2007年度教改项目立项通知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tyc 来源: 时间:2007-04-26 访问量:

关于开展2007年度武汉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7-04-23 | 所属部门:教学研究办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及《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07年度武汉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的指导思想 以“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卓越工程”的实施为契机,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造、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为宗旨,以先进教育思想、教育教学观念为指导,结合我校的办学实际和教学改革实践,对大学教育教学理论、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运行模式、专业评估及认证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推动我校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系)应按照“卓越工程”的建设目标,参考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工作要点和学院(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制订本学院(系)2007年度教学改革研究计划,确定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重点。 2.以学院(系)为单位,统一组织本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工作。各学院(系)应根据本学院(系)年度教学改革研究计划和重点工作,组织项目申报并确定各学院(系)立项资助项目。在学院(系)立项基础上,各学院(系)推荐1-3个项目申报校级立项。已经获得学校资助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得再次推荐申报。 3.所申报的项目应在全校教学改革和研究方面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并具有实践应用和推广价值。 4.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学能力较强并积极承担本科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成绩突出,项目研究队伍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5.申报人使用《湖北省高校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书(从教务部主页“下载中心”下载,http://dean.whu.edu.cn)。提交打印件一式3份、DPS电子版1份及有关附件1份。每个申报项目必须附上所在学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论证意见。 6.各学院(系)请于5月15 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和各项目的论证意见一并报送教务部教学研究办公室,联系人:朱英,电话:68754039,Email:zymail221@sina.com。 三、参考立项指南 1.创造、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教学管理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 3.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研究与实践; 4.专业评估制度改革和专业认证体系的探索与研究。 5.跨学科人才培养试验班的研究与实践; 6.学生自主式学习和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7.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研究与实践; 8.课程设置与课程体系的改革与研究; 9.课程考试、考核制度与方法的研究与改革; 10.平台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研究; 11.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及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研究; 12.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与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13.本科实践教学体系和内容的研究与实践; 14.本科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内容的研究与实践; 四、项目评审 申报项目由教务部负责资格审查,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发文公布。 五、经费使用与项目管理 1.校级立项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2.学校对批准立项的项目推荐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2007年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同时,对获省立项的项目作为校级重点项目将予以经费支持。 3.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学校不再予以资助经费,由各学院(系)提供必要经费。对教学改革研究成绩突出,项目支持力度大的学院(系),学校将在下一年度的教改立项工作中,优先立项,且在年终本科教学业绩奖励中适当给予相应奖励。 4.项目经费分期拨付,教务部对重点立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对年度检查不合格者,将停止后期拨款。立项经费必须用于项目研究,不相关开支不予报销。 武汉大学教务部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