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根据武大人字【2007】87号“武汉大学关于开展二OO七年职员聘用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职员聘用小组对本院申报七级及以下职员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七级职员人员:胡 静
八级职员人员:李汉宁汪毅能 陈婉兰
九级职员人员:李新亮
广大教职工对以上同志的有关意见,可在12月23日前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院人事办公室反映。(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68772040)。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真实,以便于调查核实。
特此公告。
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
200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