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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wyn 来源: 时间:2007-01-16 访问量:

关于申报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2007年度选派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07年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7000名,其中武汉大学计划100余名。

武汉大学在读非定向硕、博研究生可申请以下派出类别:

1.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或在读一年级优秀博士生,或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申请人应为在读一、二年级优秀博士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复印件及国内外导师为其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

3.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此次选拔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请申请人于2007年2月25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报名,并向所在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及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人。具体要求和说明见http://fao.whu.edu.cn/news/178/

武汉大学在读非定向硕、博研究生《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研究生院统一审核、批准后,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

2007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