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关于开展2006年度武汉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06年度武汉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的指导思想
以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创优迎评”为契机,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造、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为宗旨,以先进教育思想、教育教学观念为指导,结合我校的办学实际和教学改革实践,对大学教育理论、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运行模式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推动我校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系)应参考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工作要点和学院(系)建设与发展目标,制订本学院(系)2006年度教学改革研究计划,确定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重点。
2.以学院(系)为单位,统一组织本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工作。各学院(系)应根据本学院(系)年度教学改革研究计划和重点工作,组织项目申报并确定各学院(系)立项资助项目。在学院(系)立项基础上,各学院(系)推荐1-3个项目申报校级立项。已经获得学校资助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得再次推荐申报。学校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学校只对重点项目进行资助,一般项目由各学院(系)资助。
3.所申报的项目应在全校教学改革和研究方面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各学院(系)应提供适当项目研究经费。
4.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学能力较强并积极承担本科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成绩突出,项目研究队伍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5.申报人使用《湖北省高校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书(从教务部主页“下载中心”下载,http://dean.whu.edu.cn)。提交打印件一式3份、DPS电子版1份及有关附件1份。每个申报项目必须附上所在学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论证意见。
6.各学院(系)请于6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和各项目的论证意见一并报送教务部教学研究办公室,联系人:胡鹃,电话:68752927,Email:jwhujuan6947@sina.com。
三、参考立项指南
1.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创造、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3.基础课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研究;
4.课程建设、课程设置改革与课程体系研究;
5.本科实践教学体系和内容的研究与实践;
6.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7.本科教学实验仪器与设备的研制与开发;
8.双语教学与引进国外优质教学资源的研究与实践;
9.跨学科人才培养研究与实践;
10.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及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研究;
11.现代教育技术与手段应用研究;
12.教学管理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
13.研究性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四、项目评审
申报项目由教务部负责资格审查,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发文公布。
五、经费使用与项目管理
1.学校对批准立项的项目推荐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2006年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同时,对重点项目将予以0.5-5万元不等的经费支持。
2.各学院(系)对获得校级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给予大力支持,提供必要经费和相应的工作便利。对教学改革研究成绩突出,项目支持力度大的学院(系),学校将在下一年度的教改立项工作中,优先立项,且在年终本科教学业绩奖励中适当给予相应奖励。
3.项目经费分期拨付,教务部对立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对年度检查不合格者,将停止后期拨款,立项经费必须用于项目研究,对不相关开支将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