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各有关单位:
为了调动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继续进行教学成果的评选和奖励工作,以表彰和奖励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请各单位根据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一、申报范围与申报条件
(一)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1.在更新教育思想观念,优化人才培养模式,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
1.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得超过5人。
(三)申报成果须为2003年以来完成,并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已获“2002年武汉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和“2004年武汉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申报本次评奖。如果获奖项目在原有的基础上,近两年间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成绩,可以再次申报。
(四)在相同条件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予以优先奖励。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项目组)提出申请,并填写《武汉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并提交有关评奖支撑材料,交各学院(系)评议。
(二)本次评奖采用限额推荐的办法,各学院(系)推荐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各学院(系)由学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推荐上报。并于2006年4月20日前将成果奖申报书交教务部教学研究办公室,联系人:胡鹃,联系电话:68752927,逾期未交作弃权处理。
(三)学校将组织有关评审专家委员会,在听取申报人汇报后,对申请项目进行评议。
(四)评奖结果将在全校公示一周,如无疑议,将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三、提交材料
(一)《武汉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可在教务部网页上下载 http://dean.whu.edu.cn)
(二)成果总结报告及有关评奖支撑附件
注: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版1份
四、奖励
本次评选将设特、一、二等奖,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额度为:特等奖8000元,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2000元。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武 汉 大 学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