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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与机械学院2006年12月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纪要
我院于2006年12月8日召开院学位委员会,审定2006年下半年硕士、博士学位申请。委员会按照武汉大学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对各种类型申请学位的人员进行了审核和讨论,本次共有48位人员申请学位,通过了47人的学位申请,其中有1位学位申请者未能通过。
根据研究生院的文件要求,本次会议还就研究生答辩的有关规定做了具体的修订和要求。
予以强调和修订的具体要求如下:
1、从2007年开始,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学位委员会资格审查前一个月(每年3月28日和9月28日)提交答辩申请,并提交双盲评审的三本论文。
2、不受理未缴清学费的学员答辩申请。
3、严格规范工程硕士的开题报告过程,工程硕士必须在答辩前一年进行论文开题报告,并将此项环节列入资格审查的内容,且执行开题报告登记制度,开题后三天内到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登记。
4、工程硕士的论文评阅人一般为两人,其中校外及申请学位人员单位之外的专家至少应有1人,且必须至少有一人为正高职称。
5、工程硕士执行双导师制,必须有一名校外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