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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
2006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细则
2006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第一阶段的资格考试(GCT)已经结束。根据(学位办[2006]33号)精神,通过资格考试的考生须进行第二阶段的考试。我院将组织专业课综合测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总分202分,百分位31.2(06年考生),有学士学位。
总分190,百分位32.2(05年考生)。
二、复试时间、地点(请符合条件的学员就近参加复试)
序号 | 复试点 | 时间 | 地点 | 复试安排 | 联系人电话 |
1 | 武汉大学校内点 | 2006年12月30日上午8:30分 | 武汉大学工学部九教三楼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 上午10:00专业课考试, 下午2:00面试。 | 邹老师:027-62714775 |
2 | 广东办学点 | 2006年12月24日上午9:00 | 揭阳市惠来县靖海镇广东粤电靖海电厂厂内办公楼 | 郑主任:13828112983 楼杰:13828111210 | |
3 | 山西办学点 | 待定 | 山西漳山电厂 | 李老师:13333552230 |
三、资格审查
凡达到上述分数线,报考机械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工业工程专业的的考生请办理资格审查、缴费等相关手续,方能参加专业课考试和面试。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应准备材料:
1、《2006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可在研究生院主页或“学位中心”下载,中心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scb.zip)。资格审查表上信息必须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一致,否则以网报信息为准。资格审查表上要按规定盖人事部门的公章。
2、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按学校财务规定,收取复试费100元。
5、两张一寸彩照(备用)。
四、具体复试要求
第二阶段考试重在考核考生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潜在素质、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考核内容为专业课考试(笔试)和综合测试(面试)。专业课考试内容分别为机械工程综合、动力工程综合、控制工程综合、工业工程综合(具体见附表)。
综合测试成绩(面试)100分。
2006年12月13日
附表1
208动力与机械学院 | 430102 | 机械工程 | 2081机械工程综合 |
430107 | 动力工程 | 2082 动力工程综合 | |
430111 | 控制工程 | 2083控制工程综合 | |
430137 | 工业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