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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各单位:
武汉大学2006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关于做好2006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武大人字[2006]7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根据《武汉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实施细则》及学院二级学科设置、学科发展和队伍建设的具体情况,学校核定我院2006年专业技术高级职务招聘岗位如下:
动机学院2006年教师及其它系列高级职务招聘岗位数
类别 | 正高 | 副高 | 备注 |
教师系列 | 0-2 | 0-3 | |
其它系列 | 0-1 |
学校核定教师中初级职务岗位数,在限额内由学院自主聘用,报学校审核备案。实验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岗位限额由学院申报,学校核定。
二、聘任条件
1、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招聘条件按武大人字[2004]82号、武大人字[2004]83号执行。
2、学历学位要求
教授、副教授需要具有博士学位,其中,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聘教授岗位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聘副教授岗位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3、外语要求
应聘中高级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具有学校规定的外语考试的有效合格成绩,其中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必须具有规定的WSK(英语为PETS5)考试的合格有效成绩。
下列情况者可免试外语:持有效TOEFL成绩550分以上、GRE成绩1800分以上、IELTS(雅思)成绩5.5分以上者;或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者;或在国外本专业著名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用外文发表论文2篇以上者(理工医科被SCI、EI收录);或公开出版20万字以上本专业译著的第一译者。
三、应聘要求
1、凡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均可自愿申请应聘,截止时间为:校内人员的有效期在2006年11月30日以前,校外人员的有效期在12月14日以前。
证明申请人条件的有效材料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30日,且是任现职近五年内的成果或业绩。现职务聘任已使用过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2、2006年招聘人员的岗位聘任时间从2006年11月30日起计算。
四、聘任程序
(一)公布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二)接受个人申请
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
《教师职务岗位申请表》或《实验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请表》(申请表从人事部网下载中心下载,用16K纸打印);或见附件。
学术成果代表作材料原件及代表作复印件(副高3件,正高5件);
外语条件证明、获奖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成果展示及审核
学院公开展示申请人的成果材料,并对申请人的成果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后送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核实。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且学院有永久追诉权。
(四)评议及聘任
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2006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武大人字[2006]72号)文件规定。
五、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评估鉴定等费用
应聘各级职务人员均需交纳一定的评审费用(含校、院人事部门收取的评审费、应聘人员材料复印费等),其中,应聘教授职务人员交纳评审费500元(不含专家鉴定费),应聘副教授职务人员(包括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实验师)交纳评审费400元(不含专家鉴定费),应聘中级职务人员交纳评审费200元,由学院人事办公室统一收取,请参加聘任教师于11月30日前交学院人事办公室,用于各级聘任组织开展工作的专项支出。
六、评聘日程安排
1、11月24日——11月30日,接受应聘者申请,资格审查,上报应聘人员名单;
2、11月30日——12月14日,应聘者成果展示、单位审核、职能部门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