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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与机械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是指面对我校按计划招收的本科生、研究生、其它学历教育等进行教学活动的工作量,通常包含下列教学活动:课堂教学;指导实验、上机;指导大学生业余科研;各类教学实习及竞赛指导;指导课程设计;指导毕业设计;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各级各类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与获奖;教学用各种讲义、教材的编写、出版与获奖。
为提高教师的教学工作积极性,科学评价教师工作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合理,方便操作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科生教学(含成教)工作量计算方法
1、课程教学
G1=课堂教学计划学时﹛1+(学生选课人数-20)×0.013﹜
注:(1)课程教学包括备课、课堂教学、批改作业、答疑、出试卷和、改试卷、登录成绩和试卷归档等环节。平时作业、课堂测验、听课报告、读书报告、课外调查报告、课堂讨论总结报告、实验报告等,都视为作业批改。作业批改后登记成绩或等级,返还给学生。各种形式的作业成绩,可分阶段记为“平时考核成绩”。
(2)教师在开课前两周向学院提交教学进度表。各种作业的形式与次数,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由课程组商定,在课程教学进度表中列出。
(3)必修课出A、B两份试卷,课程组责任教授审查签字后交学院教学秘书。
(4)2.0学分及上的课程,考试前一般安排2次答疑,每次答疑时间一般不少于3小时。
2、指导实验
G2= 计划实验时数 × 学生班数 × K2
K2= 一个班的学生做同一个实验分批的相关系数
K2的取值如下:
分批数 | 1 | 2 | 3 | 4 |
教 师 | 0.7 | 0.9 | 1.1 | 1.3 |
实验员 | 0.6 | 0.75 | 0.9 | 1.1 |
注:任课教师必须到实验室参加指导,否则不计工作量;每班分批不宜超过4批。
3、指导上机
G3= 计划上机时数 × 班数× K3 K3=0.4
注:(1)每个班派1名教师指导,教师未参与指导的,不得计工作量。
(2)计算机语言课上机,实验人员教学工作量系数K3=0.1
4、指导实习
G4= 计划实习周数× K4
K4按下表取值:每个学生班安排2名指导教师
校外生产、毕业实习 | 校内实习 |
24 | 12 |
注: 在武汉市外实习,每班另计4个联系实习工作量。
5、指导课程设计
G5= 计划指导课程设计的学生人数× 周数×0.45
注:课程设计报告、图纸不得雷同,且必须逐份批改,否则该项工作量不计(督导组、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抽查和确认)。
6、指导毕业设计
G6= 指导毕业设计的学生人数× 周数× K6( 含审查论文)
注:(1)老题目K6=0.85, 新题目K6=0.9;毕业论文不应出现抄袭现象,若雷同30%以上,指导教师该项工作量不计,并扣罚10个工作量(督导组、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抽查和确认)。
(2)毕业设计(论文)应一人一题;如重题该项工作量不计(督导组、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抽查和确认)。
(3)每名教师指导毕业设计的学生人数不应超过7个,第8名以后的工作量按上式计算减半。
(4)毕业答辩每个学生班另给12个工作量,分配由系掌握。
7、双语教学
G7=G1×K7
注:(1)使用原版外文教材,外语授课时占该门课程课时30%~50%,K7=1.2。
(2) 使用原版外文教材,外语授课时占该门课程课时50%以上,K7=1.5。
(3) 使用原版外文教材,全外语授课,K7=2.0。
(4) 双语教学课程,需事先由课程组论证,报请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批准。
(5)G7与G1不重复计算。
8、开新课G8和新开课G9
G8=G1×1.5
注:指以前未开设过的课程,需经课程组审查,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确认。G8不与G1重复计算。
G9=G1×1.2
注:指教师第一次讲授的课程,需经课程组审查,主管教学副院长确认。G9不与G1重复计算。
9、成 教
成人学历教育工作量计算方法与本科相同,另按每学时30元付课酬(年终不另发教学工作量酬金);非学历教育工作量按学院《短期职业技术培训班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计算。
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1、课堂教学
G10=计划时数×K10
学生数 | >30 | 21~30 | 11~20 | 6~10 | 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