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和表彰先进,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05年度研究生教育业绩奖,分设一、二、三等,并以之作为分配业绩奖励津贴的依据。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状况,今年每一单项奖评选比例为全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二,请各培养单位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给教职工,并于2005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研究生院办公室。具体奖励考核标准如下:
一、招生工作业绩奖
1、认真执行招生政策,按时参加工作布置及培训等会议;
2、科学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3、积极广泛开拓生源市场,程序规范;
4、科学认真地完成命题、评卷、复试、录取等工作;
5、无违纪、差错发生。
二、就业工作业绩奖
1、“一把手”亲自关心和高度重视就业工作;
2、主动开展就业指导,多次开设就业讲座;
3、积极拓展就业市场;
4、就业率高于平均数;
5、创造性地开展就业工作。
三、培养工作业绩奖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有关研究生培养的政策、规定;
2、本单位有完善的研究生培养规章制度;
3、积极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重视研究生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
4、重视研究生课程及研究生教材建设;
5、研究生教学、学籍、研修班管理档案完整;
6、在研究生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研修班管理工作中,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7、积极进行研究生培养的改革和创新,本年度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
8、积极接受和支持跨学院交叉选课。
四、优秀研究生任课教师
(一)评选范围
列入武汉大学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和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表,且属于武汉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范围内的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主讲教师。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1、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备课充分,教案完整,有高水平的教学用书;
3、按规定课时认真授课,无随意停课、调课现象,无教学事故;
4、课程考核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并及时送交考核成绩;
5、坚持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的改革与创新,教学效果好。
五、研究生教材奖
1、获全国推荐研究生教学用书;
2、被遴选为武汉大学研究生教学用书。
六、研究生教学研究成果奖
1、获国家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2、获省、部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七、学位工作业绩奖
1、重视学位点立项申报和建设工作,该项工作设有领导班子,学位点建设有负责人,学位点建设有规划,有论证,有交叉,有投入,有效果,在全国第十次学位点申报工作中成绩显著;
2、重视导师队伍建设,在教书育人,师德学风、师生学术氛围建设方面成绩突出。学院经常举行导师和学生参加的学术讲座、研讨会,不定期开辟博导沙龙;
3、导师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遴选结果疑议少;
4、认真开展学位点建设和学位与研究生质量的评估工作,积极开展自查、自评、自纠、自改,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院校参与的评估工作;
5、2005年度本单位有国家级、省部级或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八、优秀学位论文导师奖
1、国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导师奖;
2、国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导师奖;
3、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导师奖;
4、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导师奖。
(注:国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导师奖和国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导师奖由学校开会专门颁发)
九、国家级优秀博士论文奖
十、综合奖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奖
凡在公开刊物发表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类论文、著作,均可申报。
2、教育管理奖
主要对象为各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或教学秘书。
附件2:各培养单位2005年度优秀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申报限额
研 究 生 院
200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