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关于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评审专家人选的通知
(请各系推荐一名专家,推荐表于9月10日交院科研办)
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为深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提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有必要建立健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库。经研究,决定今年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库进行更新和补充。请各推荐单位、推荐人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人选(以下简称评审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向我办推荐优秀的合适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评审专家人选应当符合的条件
1、中国公民,年龄原则上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要求,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认真严谨,秉公办事,客观公正,热心科学技术奖励事业,敢于承担责任;
3、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发展状况;
4、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或相当于这一职称的各领域专家、科技管理人员、企业科技骨干等;
5、能够按时出席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会议或参加其他有关的评审工作。
二、推荐办法
此次推荐无名额、专业限制。各推荐单位、推荐人应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或本领域的实际情况推荐,严格保证评审专家人选的质量。
各推荐单位、推荐人要注重推荐在一线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中青年科技人员作为评审专家人选。
认真、细致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人选推荐表》(此表可复印),并加盖评审专家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公章和推荐单位公章(或者推荐人签名),由推荐单位(或者推荐人)汇总后统一寄送我办。
上述推荐人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三、推荐截止日期
2004年9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科技奖励信息化处
联 系 人:赵谷声
联系电话:010-68581762
传 真:010-6853756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邮政编码:100045
推荐工作结束后,我办将对推荐的全部评审专家人选进行审查、筛选,并报科技部批准后,最终确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
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人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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