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2004年8月30日发布实践办 摘自 武大教务字[2004]0323号
为使科研项目的学生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担的科学研究项目,根据《武汉大学大学生科学研究管理办法》,我部定于2004年9月13日至24日对2004年度所立项的大学生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于9月13日前到所在院领取《武汉大学大学生科研基金资助项目进行情况中期报告表》。
2、项目负责人于9月13日至24日向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项目中期报告表以及与项目总经费等额的正规使用发票(复印件及收据无效)。
3、对科研项目无大的进展、经费使用不当者,学校将停发下一阶段的经费资助。
4、本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的具体时间为:2004年9月13日至9月24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文志英;电话:68752857。请各学院配合做好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