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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1日发布实践办 摘自 武大教务字[2004]051
各学院(系)
根据武大教字[2004]52号文件的要求,我校2004年度大学生科学研究基金立项项目的结题工作已经临近。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通知有关学生认真执行。
一、办理时间
根据《武汉大学大学生科学研究项目项目合同书》的规定,各立项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但由于学校实际工作的需要,本年度的立项项目结题手续定于2004年12月20日至2005年3月18日集中办理。承担项目的学生必须在该段时间内到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办理结题手续。
地址:梅园一舍一楼 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文老师;联系电话:68752857
二、成果提交形式
1、成果材料必须以标准A4打印件形式提交,设计类可以不受此限制。
2、成果首页必须注明课题项目名称、完成人、合作人、学院、专业及年级。
3、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或获得奖励或获得专利,须提交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4、若有社会有关单位的鉴定意见、专家鉴定意见,请一并提交。
5、本次科研项目中的优秀成果,将由学校推荐参加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项的评定。
三、办理手续
1、项目负责人在本学院领取《武汉大学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填写好后持本人学生证,将《武汉大学大学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合同书》、《武汉大学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及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原件和有关附件、科研总结,交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办理。
2、《武汉大学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必须工整、完整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3、经审核,符合合同要求者,领取后期研究经费及结题证书
四、几点说明
1、因故未能按期完成科研项目的可以申请中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进行外理。
2、提供虚假臧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因个人主观原因严重违反合同内容者,将给以严肃处理。
3、除经教务部同意延期的少数学生外,其余逾期办理者,将按照所签合同进行处理。
4、2004年度大学生科研基金立项的具体项目负责人名单见武大教字[2004]52号。
5、请各学院领导和指导教师重视本项工作,为参加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研究的学生提供帮助和便利条件。教务部对项目完成情况良好的学院,在下年度大学生科研基金立项中将予优惠政策;对项目完成情况较差的学院,将酌情削减该院的立项项目和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