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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4年博士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动力与机械学院实际,制定如下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24年博士综合考核录取工作。
组 长:刘胜、孙萍
副组长:郭江、匡松、雷诚
成 员:侯佑民、金洁、丁星、谢林桥
2.各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负责实施相关考核细则。
二、招生计划
1.学术学位招生计划
学院2024年计划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53人(含工业科学研究院25人),已招收硕博连读生18人,本次公开招考方式招收35人。
2.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含卓工博士专项计划)
学院2024年以公开招考方式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3人。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线
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普通类计划外语合格线为45分。
四、考核安排
1.考核方式
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采用线下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2.时间安排
2024年4月17-18日,背景评估,确定考核候选人。
2024年4月27日08:30-11:30,报到、资格审查。
2024年4月27日14:30-15:30,外语水平笔试(含英语听力、英汉翻译)。
2024年4月28日08:30-17:30,综合考核面试。考核面试将按招生专业(专业类别)或研究方向进行分组,具体分组信息考核前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通畅。
五、综合考核候选人
2024年4月17日—18日,学院按学科专业(或专业类别)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分学科专业(或专业类别)对考生的教育背景(20%)、外语水平(20%)、科研能力(30%)和培养潜力(30%)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给出背景评估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建议候选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确定候选人,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现将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背景评估成绩及候选人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17:00,如有疑问请向学校和学院相关部门咨询。
请各位候选人务必申请加入“动机学院2024年博士考核”QQ群,群号:619972355,后续通知会在群内发布,入群验证申请格式:报考专业-姓名,进群后请按“报考专业-姓名”修改群名片。
六、资格审查
综合考核前,学院将对侯选人进行资格审核,核验考生证件、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同等学力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相关论文及获奖证明等。
2.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3.考生需签订《考生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
七、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和培养潜质,各项均以百分制计分,考核方式如下:
(1)外语水平,满分100分。笔试方式进行,含英语听力测试和英汉翻译。
(2)学术素养,满分100分。候选人以PPT形式,向专家考核组汇报学习和学术研究背景、学术研究成果等,陈述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以及学习和研究计划,每人报告时间10分钟以内。考核专家组根据候选人的陈述和学习、学术研究背景给出综合评分。
(3)培养潜质,满分100分。现场回答专家提问的方式,考核专家组根据候选人对问题的回答和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对候选人的培养潜质给出综合评分。
综合考核中同时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初录名单确定后,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成绩核算及录取
1.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外语水平×20%+学术素养×40%+培养潜质×40%。
2.录取原则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考生的最后核算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及招生计划,按招生专业(专业类别)或研究方向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录取类别
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将档案材料、人事关系等转入我校(未转入者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时按毕业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材料、工资关系等无需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
在职研究生招收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无法签订就业协议者不得录取。
4.学习方式
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安排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5.学费及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其它事宜
本实施方案报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其它相关事宜,可向学校和学院教学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动力与机械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027-68772271(工作时间开通);
工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027-68772638;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027-68754920(工作时间开通)。
附件:动机学院2024年博士考生背景评估成绩及候选人信息公示.pdf
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