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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研】关于召开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5-10 访问量:

全院研究生:

2023515日,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召开了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一年来,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研究生会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学院团委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落实学院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配合学院和学校研究生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第十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履职即将届满。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和《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的规定,拟于2024514日召开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

本次大会分为预备会议与正式会议;预备会议将于202451414:00举行;正式会议将于14:30举行。

二、大会地点

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三楼学术报告厅B9316

三、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团的十九大精神,践行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学校第九次党代会(及其他重要会议)要求。

推进落实《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动力与机械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建设,探索动力与机械学院研究生会改革发展新思路;认真总结动力与机械学院研究生会年度工作的成果与经验,规划下一年度动力与机械学院研究生会工作蓝图;收集反映动力与机械学院研究生在学院和学校建设、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动力与机械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组织动员广大研究生同学坚定跟党走、奋进新时代,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四、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第十一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草案)

(二)听取并审议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第十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三)听取并审议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研究生会章程(草案)

(四)听取并审议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工作规定(草案)

    (五)听取并审议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六)选举产生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第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七)选举产生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第十二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

(八)选举产生武汉大学第二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五、代表的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根据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相关要求,本次大会确定正式代表67人,占大会所覆盖动力与机械学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人数的16.7%;非校、院研究生会组织骨干代表有54人,占代表总数的80.6%;女性代表有14人,占代表总数的20.1%。以上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民主选举产生,代表构成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六、会议须知

 会议文件、材料请妥善保管,注意保密,避免遗失。注明回收的材料,会后请及时交回。与会代表凭代表证出入会场,证件不得转让,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大会报备。

 代表按时参加大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预备会议前20分钟入场,进入会场前在大会签到处签到。

 开会时,不迟到早退,不处理会外事宜,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保持会场良好秩序。

 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我院研究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我院研究生会工作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班级接此通知后,应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有关工作。院研究生会号召全院研究生振奋精神,奋发向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动力与机械学院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     

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