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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本科生院通知】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11-08 访问量:

武大本函〔2024180

各学院:

现启动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工作,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毕业论文工作,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提升毕业论文质量的重要性,以及在教育部论文抽检中发现问题后结果的严重性。

2.2025毕业论文工作规范遵照《武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42号)、《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2024版)》执行。各环节工作均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以下简称“系统”)中完成。有关文件、过程管理表格等可在学校专项工作群下载。

3.各学院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符合自身学科专业发展水平的毕业论文质量标准,落实毕业论文课程组、学生、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委员会等各主体职责,不断完善过程管理,切实把好论文质量关。

二、工作安排

(一)开课准备

202411月前,各学院完成开课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文件,成立课程组,制定课程标准和教学安排,开展文献阅读、研究方法、论文写作培训等。

(二)选题与开题

20251月前, 各学院组织完成选题、指导教师匹配、任务书下达、开题等工作。

1.选题。选题是确保毕业论文质量的关键。选题应政治方向正确,兼顾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实践性选题比例应不低于75%。严格一人一题,由多名学生合作研究的题目,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分。

鼓励学院将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实习实践等与毕业论文工作统筹规划。鼓励学院与行业企业、高水平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毕业论文工作。

2.任务书。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学生下达任务书,明确应完成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学生应严格按照任务书要求,开展文献阅读、调研、综述、撰写开题报告

3.开题。学院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题。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查开题报告,进行评阅评分(评价意见不少于30字),并明确是否达到开题要求。开题通过的才能执行。开题未通过的必须重新开题。

4.对于跨学院或者校外开展毕业论文的,学生必须在开题前向所在学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学院应做好审核,配备校内指导教师持续跟进工作进展,组织学生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论文评阅和答辩等工作。

(二)中期检查

20253月上旬,学院组织完成中期检查工作。

1.自查。2025228日前,学院组织学生、指导教师对照“中期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2.专家检查。202537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开展全覆盖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学院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和指导教师,及时帮扶与解决,保障毕业论文进度。

3.学院总结。2025312日前,学院总结检查、整改情况,提交中期检查总结表。

(三)论文指导与撰写

20254月底前,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论文撰写。

1.指导教师应定期与学生约定指导时间,持续跟踪学生的工作进度,给予指导。学生应主动加强与指导教师联系,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抓紧推进工作进度。学生无故缺席毕业论文时间累计达到毕业论文总时数1/3,指导教师有权向学院申请取消学生继续做毕业论文的资格,学院做好审核和备案工作。

2.论文撰写规范遵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2024版)》执行。指导教师对论文应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论文买卖等一切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

(四)论文评阅与答辩

20255月中旬,组织完成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

1.查重检测。论文提交指导教师审核前,应进行查重检测。原则上,文字复制比应控制在20%以内。高于比例限制的论文不能进入评阅环节。请学生不要在系统之外的平台进行查重,以免发生论文被盗用、窃取和倒卖等情况。

2.评阅资格审核。论文评阅前,指导教师应对论文的规范性、工作量、专业水平等进行评价(不评分,评价不少于80字),并明确是否同意送审评阅审核不通过的,不能进入评阅环节。

3.论文评阅。评阅教师对论文的规范性、工作量、专业水平等进行评阅、评分,评阅意见不少于80字,并明确是否同意答辩评阅评分不及格的论文,不能进入答辩环节。评阅教师与指导教师不得由同一教师担任。

4.答辩资格审核。答辩前,学院应逐项审核学生论文检测报告、指导教师审阅情况、评阅教师评阅评分情况,确定是否符合答辩要求。

5.答辩组织。答辩委员会应制定统一的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各答辩小组应认真执行。答辩评语不少于80字。

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答辩,或参加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延期答辩或二次答辩。学院做好有关审核、组织与备案工作。

6.答辩巡视。根据各学院答辩安排,学校组织开展答辩巡视。

(五)成绩登载

2025519日前,各学院完成成绩登载。

1.成绩组成。毕业论文成绩应至少包括开题报告评分、论文评阅评分、答辩评分三部分,其中论文评阅和答辩两项所占比例之和不低于70%。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成绩组成及比例。同一专业的成绩计算方法必须统一。答辩成绩不及格的,总评成绩以答辩成绩记载

2.成绩登载与推送。毕业论文各部分成绩以毕业论文系统中的评分为准,合成生成总评成绩后提交,经学院审核后推送、发布。学院不得在教务系统“成绩录入”界面直接录入成绩。

(六)论文信息核定

2025531日前,各学院完成论文信息核定。

1.论文定稿。组织学生按照书写印制规范和各阶段论文修改建议,完成论文定稿工作。包括:(1)修改论文、定稿、填写《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报告》;(2定稿查重;3“原创性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上签字;(4)在系统中提交。

2.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毕业论文多个字段纳入学位授予信息备案,请各学院务必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各字段信息应与论文定稿一致,确保完整与准确。 “论文题目”、“研究方向”、“关键词”三个备案字段两两不能重复。

(七)优秀毕业论文评选

20256月上旬,完成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工作。

1.评选范围: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论文;辅修学位毕业论文不参与评选;涉密毕业论文不参与评选。

2.学院推荐。鼓励学院邀请校外专家参与评选,鼓励组织公开答辩。各学院推荐优秀论文数量不超过系统中第一批提交毕业论文成绩学生数的5%,推荐名单应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各学院应于2025531前在系统中提交推荐名单。

3.学校复核、公示、发文。

(八)校内抽检

1.20255月底——6月上旬,各学院组织专家完成论文抽检工作。

1)抽检范围。抽检对象为各学院2025届所有成绩合格的毕业论文,总体抽检比例不低于20%,且专业全覆盖。建议重点抽检答辩成绩或总评成绩较低的论文、校外开展的论文、辅修学位论文等。

2)检查要点。包括:对论文规范性、工作量、专业水平等方面进行评阅;对开题、论文评阅、答辩等关键环节过程管理规范性进行检查。

3)意见反馈与整改。对于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院应及时整改、完善。特别是抽检评阅评价较差的论文,学院应高度重视,应组织学生在离校前做好论文修改和再提交工作。

2.学校结合本科教学状态评估等工作安排,统筹安排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工作。

(九)档案整理和工作总结

20256月底,完成档案整理和年度总结工作。

1.档案整理。学院应将论文工作全套资料制作成电子档案,包括各专业档案和一生一档。

各专业档案资料包括:学校/学院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学院书写印制规范、学校/学院当年工作安排、选题汇总表、开题报告/评阅/答辩评价标准、中期检查资料、成绩登载表、论文抽检资料、优秀论文信息表、其他。

一生一档资料按照以下顺序编号、整理:1论文定稿全文、2任务书、3开题报告、4开题报告评分表、5检测报告、6评阅评分表、7答辩评分表、8论文修改报告、9指导记录、10其他。其中“指导记录”由学院根据需要确定管理要求。

2.工作总结。各学院梳理毕业论文工作开展、抽检、档案制作等情况,2025630日前提交总结表。

(十)教育部论文抽检

1.20256-8月,按照教育部工作安排,完成学位授予信息毕业论文相关字段即时备案工作。

2.20259月,按照教育部工作安排,完成毕业论文材料上传、抽检专家库信息完善工作。

三、其他

本科生院教务处:罗老师,68752857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