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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流程与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流程与要求办理申请工作。
步骤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基本条件确认
1.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成绩合格(可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查询确认);
2.通过开题考核,且开题通过时间距学位申请时间为6个月及以上;
3.征得导师(下文中“导师”,均指系统导师,有两位导师者均需签名)同意;
4.满足入学年份对应的资格论文要求。
步骤二、毕业申请提交及审核
1.有意向下半年申请学位、且符合基本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请及时添加2025年上半年硕士学位申请QQ群:895515890。
2.统计上半年申请学位信息。计划于今年上半年答辩的同学,2025年3月31日之前填写附件1:论文信息汇总表(学硕需填表内sheet1论文信息汇总表和sheet2全日制学硕资格论文统计表)发至各班级班长或学委,各班级汇总后统一发至邮箱rqhuang@whu.edu.cn。非全日制硕士直接发至邮箱。
3.毕业申请提交及审核。4月1日前,学位申请人需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内提交毕业申请。下载并打印《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及承诺书》(附件2),本人及导师签名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于4月1日汇总至班长或学委将承诺书上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B9310黄老师。
步骤三、资格论文审核
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于4月1日汇总提交公开发表的满足入学年份对应的资格论文要求的学术论文(含期刊封面、目录页、见刊全文)由学院予以审核(专硕不涉及)。已经录用尚未见刊的,需提交编辑部盖章录用证明原件;网络发表期刊论文,需提供可检索的DOI号及网络期刊论文页面和全文。
步骤四、学位论文格式审查及学术不端检测
1.学位论文自审与提交
学位申请人对照《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印制规定》(https://gs.whu.edu.cn/info/1022/3235.htm)及《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https://gs.whu.edu.cn/info/1022/3236.htm)进行论文自查修改,删除论文封面、摘要、扉页、致谢等处所有能体现导师及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姓名、项目、成果等)。
1)完成论文的硕士研究生4月6日前,按照要求在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提交学位申请,录入科研成果,提交查重论文(论文上传的命名为"学院-姓名-学号",请务必保证按此方式命名)。格式不符合要求或未隐去导师及个人相关信息的学位论文将予以退回,并按照《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及承诺书》规定,本学期不予送审。
2)导师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通过学位申请并审核论文等材料。
3)通过导师审核确认后,学院将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论文的内容一般应为:中文封面页至致谢页,其中致谢页保留标题致谢两字。查重论文直接送外审,请硕士同学将论文里导师及本人姓名以XXX代替,学号不填。
(注意:提交系统的论文只允许一次重复率检测,重复率必须低于30%,不得出现文字剽窃和观点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经确认不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按照《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及承诺书》规定,本学期不予送审。
强调:论文查重版即外审版,查重通过后不得修改,直接外送盲审。论文的命名为"学院-姓名-学号",请务必保证按此方式命名。
步骤五、硕士学位论文外审
学位论文通过格式审查及学术不端检测后,由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送学院盲审平台2位专家盲审。
此外,学院还将对以下情况通过学院盲审平台加送1位校外专家进行论文评阅:
(1)如果以往论文盲审或答辩未通过;
(2)当论文评阅结果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至少延期半年后,学位申请者重新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盲审等流程:
1)论文评阅结果中有1个不合格或不同意答辩或论文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
2)论文评阅结果出现2个合格;
3)论文评阅意见正文中出现等同于第1)条内容的负面评价。
步骤六、学位申请表领取及填写
通过论文外审后的申请人须按照评阅意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准备答辩。
学位论文外审通过的学位申请人请根据QQ群内通知到研究生教学办公室B9310领取《硕士学位申请表》,填写“学位申请报告”,导师填写“指导教师推荐意见”并签名。
其中《学位申请表》第2页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应按表中要求规范填写。该表只需填写攻硕期间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成果要求的论文、出版著作等,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包括个人署名、导师署名、单位署名、论文收录等)均不填写。
步骤七、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答辩申请,导师审核。
2.组成答辩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由院系学科统一组织。
以答辩小组为单位进行答辩材料领取与送评,由答辩委员会秘书携《学位申请表》(其中答辩委员会组成页及表决票应填写完整)到研究生教学办公室B9310进行纸质材料及系统内答辩流程确认并盖章。答辩秘书负责在答辩前一周将学位论文送交各位委员,并承担答辩会议记录等答辩事务。所有2025年第一批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必须于5月30日前完成。
3.答辩过程按照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执行。
4.学位申请人按照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
5.5月30日前,由答辩秘书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录入答辩结果。
步骤八、答辩后需交材料
答辩后三天之内,提交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
(1)学生、导师、秘书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完成毕业申请与学位申请所有流程;
(2)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学位论文终版电子文档(PDF版2份,1份须将评阅意见和答辩决议附文档后,另1份不附);
(3)提交B9310用于学评会审核纸质论文1份(后附评阅意见及答辩决议页);
步骤九、档案资料整理提交
通过三级学评会后,按照《学位申请表》中规定提交图书馆纸本论文和电子版论文各一份(由学生本人去图书馆办理),提交图书馆的纸质和电子版不附评阅意见及答辩决议;
并将以下所有材料装入档案袋递交到动力与机械学院B9310办公室用于毕业生学位档案归档:
1. 硕士学位申请表一本(包含论文评阅书2份和表决票5张,评阅及答辩意见修改报告,整本胶装完好);
2. 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学院辅导员处领取2份填写);
3.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2份,学位申请表中交论文数据库、万方出版社两页)。
4.学硕提交实习实践考核表1份,专硕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及论文中期考核表各1份。
5.攻硕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胶装成一本(将所发表文章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内容用A4纸复印,胶装成册,按要求制作封面,学硕必须提供,专硕如有成果也须提供);
重要说明:
1. “学位申请表”中的硕士学位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已按培养方案完成全部课程,取得全部学分,成绩符合要求,并完成了所有要求的培养环节,发表了符合申请硕士学位要求的成果,学位论文已完成,特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2. 所有表格签署的时间应符合流程顺序和相关规定要求。
3. 提交给学院的所有材料请务必线装或胶装完整。
4. 学位申请不等同于学位授予,是否同意授予学位需经过学院、学部及学校学评会逐级评审。顺利通过各级学评会评审,方可授予学位。
5. 学位申请纸质申请表与申请人提交至研究生管理系统的信息必须保证如实一致。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动力与机械学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