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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根据学校《关于2009年放寒假的通知》(武大校办字[2008]30号)、《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武大保字[2008]16号)及《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大保字[2008]17号)等文件精神,今年学生寒假时间为2009年1月18日至2008年2月14日。为加强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系)要结合对《武汉大学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放寒假前,要以学生班级为单位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同学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二、各学院(系)要妥善安排好假期留校学生包括因病住院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开展适当的活动,丰富假期生活。要落实责任,至少安排一名老师负责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每个年级至少明确2名学生骨干具体负责全年级假期留校学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三、学生离校前要对寝室物品认真清理,电脑等贵重物品务必妥善保管,寝室内不要存放现金,离开寝室应关好门窗,关好水龙头,切断寝室电源,注意防火、防盗。
四、假期留校学生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或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在学生宿舍(公寓)内生火做饭、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留校女生要保证三人以上集中住宿。
五、学生回家时值春运高峰,学生要特别注意旅途安全,做到平安回家,顺利返校。
六、春节是我国最隆重的传统佳节,各学院(系)要重点对学生进行社会公德教育。要求学生在寒假期间不得赌博、酗酒,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要带头倡导文明新风、崇尚科学,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七、请各学院(系)将寒假留校的本科学生名单、生病住院学生名单以及负责留校学生工作的老师和学生干部的联系方式于1月16日前以书面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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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学生工作部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