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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大学进一步加强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若干措施》(武大研字[2023]19号)和《武汉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13]89号)、《武汉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培养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24〕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学科综合考试
1.学科综合考试对象及时间安排
考试对象:2023级博士研究生
考试时间:2024年10月20日-11月15日,具体分学科/专业考核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2.学科综合考试方式及内容
学院将分学科/专业分组开展学科综合考试,参加考核的博士生以多媒体演示及答辩的方式就考核内容做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学业情况、学术研究进展、学位论文选题综述报告等。各考核专家组根据参加考核博士生的汇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评分。
3.学科综合考试结果
学院考核工作组按学科/专业对参加考核博士生的学科综合考试成绩进行排序,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首次通过率不得高于90%,其中,优秀率不得高于20%。博士生在学期间可参加两次学科综合考试,两次间隔不少于3个月,两次均未通过者,及时进行分流。
二、硕士中期考核
1.中期考核对象及时间安排
考核对象:2023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考核时间:2024年10月20日-11月15日,具体分学科/专业考核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2.中期考核方式及内容
中期考核以多媒体演示及答辩的方式就考核内容做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学业情况、学术活动与科研训练、学位论文选题等,考核时间为10分钟/人。
3.中期考核结果及分流
(一)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二)中期分流
硕士研究生根据中期考核结果,分别进入以下分流途径:
(1)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研究生,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的,可申请硕博连读(选拔考核另见通知);
(3)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学院启动学业预警机制,并依据相关程序做出延期考核或肄业的意见。延期考核(延期时间至少推迟3个月)仍未通过,按相关程序做退学处理。
三、考核安排
1.学院成立研究生综合考试和中期考核工作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系成立相关学科/专业考核专家组,博士学科综合考试专家组至少由五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硕士中期考核专家组至少由五名副高职称专家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2.博士研究生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登记表》(见附件1),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博士学科综合考试申请”;学术学位硕士生填写《武汉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生中期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硕士中期考核申请”;对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实习及专业实践、奖励或处分等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前将登记表交给各考核组秘书老师。
3.考核专家组根据考核情况给出考核结果和分流的建议,经学院研究生综合考试和中期考核工作组审核后确定考核结果和分流意见。
5.结果公示。学科综合考试和中期考核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对学科综合考试未通过者和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启动学业预警机制,并依据相关程序明确做出延期考核或肄业的意见。
6. 公示无异议,将填写好的《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登记表》、《武汉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存入研究生档案。
动力与机械学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