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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民主评议与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本科生党总支 来源: 时间:2017-05-10 访问量:

各党支部:

为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我院党建工作,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党员中开展民主评议和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7年10月21通过)和《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1988]13号)精神为依据,对照党员标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评议,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评议对象

本次民主评议的对象为我院全体本科生党员。

三、做法和要求

(一)基本方式

评议的基本方式是:个人总结自评和支部大会党员互相评议相结合。

(二)评议的具体内容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从党性意识、模范作用、思想政治素质、理论学习情况、学习工作情况、日常生活中的表现与联系群众情况等七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四、评比表彰

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1)认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重大决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党性观念强,政治思想觉悟高,顾全大局,严于律己,能正确地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3)努力学习,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学习、科研等方面成绩突出。生活朴实,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校规校纪,具有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在学生中威信较高,能充分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认真地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地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工作热情高,并愿意投入一定的时间、精力为同学服务。

特此通知

本科生党总支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