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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与机械学院各学生社团: 为更好发挥学生社团在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提高广大师生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根据《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动力与机械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动力与机械学院社团指导中心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社团评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优秀社团
2.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3.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
(一)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优秀社团
1.通过学期初注册大会成功注册,且注册成立须满一年;
2.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人员配备得力,职责明确,认真组织开展社团活动,活动开展有计划、有组织、有成效,并能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遵守《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动力与机械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和本次社团评优的相关规定,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4.积极参与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学生社团评优大会。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在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或学生社团担任学生干部半年以上;
3.专业学习上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组织观念强,能团结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熟悉社团工作,遵守《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动力与机械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社团指导中心各部门申报人数不超过1人;在本年度学生社团综合评比中,优秀社团申报人数不超过2人,其他参加评优大会的社团申报人数不超过1人;不参加此次评优的社团不具有申报资格。
(三)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热爱社团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学生社团活动,表现突出;
3.专业学习上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必修课无挂科;
4.遵守《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动力与机械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上级的各项任务。
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社团指导中心各部门申报人数不超过3人;在本年度学生社团综合评比中,优秀社团申报人数不超过4人,其他参加评优的社团申报人数不超过2人;不参与此次评优的社团不具有申报资格。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
1. 5月11日至5月17日,院学生社团依照《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2016-2017学年学生社团综合评比考核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以及评优大会社团展示PPT,发送到747178770@qq.com。纸质版材料交至工学部六舍217罗同学处。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2. 5月18日至5月19日,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社团指导中心根据《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2016-2017学年学生社团综合评比考核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打分。
3. 5月19日晚上6:30,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社团指导中心组织“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2016-2017学年优秀社团评优大会”,参选社团进行社团介绍、风采展示和答辩,评选产生“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2016-2017学年优秀社团”。
(二)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1. 5月20日至21日,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社团指导中心各部门及各社团根据分配名额在本单位进行民主推荐,确定2016-2017学年““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并将填写好《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747178770@qq.com。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2. 5月下旬,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社团指导中心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查,确定2016-2017学年度“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获奖人选。
四、工作要求
1.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社团指导中心各部门、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各学生社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以此次学生社团评优工作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和宣传。
2.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社团指导中心各部门要切实保证社团评优工作的严肃性,严格依照评比条件,充分调动学生社团积极性,广泛征求社团意见,以评促建。
联系人: 社团指导中心主任 周超圣 18371257215
理事会办公室部长 罗 宇 15172723733
附件:1.《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2016-2017学年学生社团综合评比考核表》
共青团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委员会
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社团指导中心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