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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李坡 来源: 时间:2016-06-17 访问量:

各学生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党组织和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崇德修身、勤奋进取,学院党委决定在学生党员中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并评选2016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党员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党员(学生)和隶属于我院党委的学生党支部均可参加评选。

全院拟评选学生先进党支部不超过参评党支部数的20%,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学生党员人数的10%,各支部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研究生党总支和本科生党总支差额评选并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到位,党内活动质量高、效果好,党员队伍素质高、能力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带领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和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在推动发展、服务同学、建设优良学风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4、支委班子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在工作中出新招、出实招、创新意识强,工作效果好,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学习党的理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始终保持先进性。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优良校风学风,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科技创新活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受到党员群众认可和好评,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

三、工作安排

(一)6月19日前,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结合“两学一做”要求,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各支部结合综合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推荐优秀等次的党员为学院优秀共产党员。

(二)6月20日前,各支部向所在党总支提交相关申报表格,经研究生、本科生党总支进行初审后提交院党委,由院党委最终审核确定评选结果。

(二)院党委将于“七·一”前后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对优秀党支部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工作要求

请各支部高度重视此次评议活动,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争取借此次活动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学风建设,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一、《动力与机械学院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二、《动力与机械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动力与机械学院党委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