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关于申请2016年度“远思达成奖学金”的通知
为了支持和促进武汉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材料类专业学生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深圳市远思达成科技有限公司在武汉大学设立“远思达成奖学金”。现将该奖学金2016年度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材料类专业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其中硕士生一等奖1人,每人5000元,二等奖3人,每人3000元,三等奖7人,每人2000元;博士生一等奖1人,每人5500元,二等奖1人,每人3500元,三等奖1人,每人3000元。评审委员会可视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奖励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具有强烈的科研进取心,学习勤奋,刻苦努力,品学兼优,在科研和学习中取得突出成绩;
3、二年级及以上硕、博士研究生2015-2016年度课程成绩在B及以上;
4、科研表现特别优秀(硕士生发表SCl论文1篇以上,博士生发表SC1论文2篇以上),不满足条件3但课程成绩均在及格以上的可申请破格;
5、符合武汉大学奖学金管理的其他相关规定。
三、评选相关规则
1,二三年级研究生综合考察前一阶段学习成绩和科研表现;
2,科研成果时间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止,文章以见刊为准(SCI检索文章如果是ONLINE状态可以计入,发表于SCI源刊但尚未检索也可计入,但一篇文章仅能使用一次),专利以获得授权为准;
3,一年级硕博士新生评选侧重考察前一学习阶段学习成绩、科研表现及入学相关成绩;
4,国家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学金及其它专项奖学金与该奖学金不得重复获得,学业奖学金与该奖学金不冲突;
5,评审委员会认为合理的相关规则。
四、申请与审核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大学远思达成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将导师签字后的纸质版一份(须附上相关成绩单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于2016年12月16日上午11时前提交动力与机械学院学工办刘海老师处,进行材料及基本条件初步审核。
“远思达成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在材料系教师中组成“远思达成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审核后的申请者进行初评,并与捐赠方共同商定获奖名单,并将获奖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五、联系人
刘 海:027-68774661(动机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附件:/pmcnew/admin/editor/attached/file/20161212/2016121209150534534.doc
武汉大学“远思达成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2016-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