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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动力与机械学院研究生干部考核办法的通知
全院研究生:
《动力与机械学院研究生干部考核办法》经全体研究生班级和全体研究生表决过半数通过,报院党委审批通过,自二○一六年十一月十日起实行,特此通知。
具体表决结果:总人数/赞成人数
博士班:124/80
14-1班 30/25 14-2班 30/30 14-3班 16/14
15-1班 40/38 15-2班 61/41 15-3班 32/24
16-1班 55/55 16-2班 44/35 16-3班 34/19
研究生总人数:469 总赞成人数:361
动力与机械学院党委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研究生干部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干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服务水平,增强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提升各部门之间的竞争意识,根据《动力与机械学院研究生班级运行办法》相关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本考核制度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全体研究生同学监督。考核对象为动力与机械学院研究生全体学生干部。
第三条考核坚持以人为本,针对学生干部确立统一的考核标准,对学生干部进行全方位考核,针对不同职位确定不同的考核办法。
第四条考核办法为根据考核细则,对每一位学生干部打分,并按照分数对每位学生干部划分等级。
第二章 考核办法
第五条研会、班委、党团支委组织的会议或活动,由专人负责签到工作。
会议或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三次者,按旷会一次处理。
会议或活动时如果出差在外、回家或者生病住院的同学,需提前半小时以上向负责人(主席,班长,支书)或者会议组织者请假,出差在外、回家的同学需按照学校要求向研究生辅导员提供有效的请假审批表并告知负责人方视为有效,生病住院的同学需要出示病历(可事后出示),否则视为请假无效。
原则上不受理个人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需在开会前半个小时以前向负责人或者会议组织者请假,并详细说明请假缘由,主席团、班委、党团支委视情况而定,有拒绝其请假的权利。
会议或活动请假三次者,按旷会一次处理。
各组织应定期公示各项活动签到工作及评分,总分记为Q。Q=100*(干部实际参加的活动次数/必须参加的活动总次数)(PS:参照的《班级试运行办法》)
第六条研会、班委、党团支委成员原则上在学年末考核一次。根据不同职位适用不同考核方法的原则,将学生干部考核办法划分如下:
1.研会主席团成员考评办法:A=主席团互评,P1=35%;B=指导老师打分,P2=35%;C=部长打分,P3=30%。总分S1= A*P1+B*P2+C*P3。
2.研会部长考评办法:A=主席团打分,P1=60%;B=部长打分,P2=40%。总分S2= A*P1+B*P2。
3.研会副部考评办法:A=主席团考评,P1=35%;B=非本部门部长打分,P2=35%。部门内部打分,即本部部长对副部打分和副部互评打分,各占50%,本部门副部按得内部分高低依别记为C1=1,C2=0.98,C3=0.96,C4=0.94,依此类推,S2=本部门部长得分,则某副部得分为C*S2,P3=30%。总分S3= A*P1+B*P2+C*S2*P3。
4.班委/支委成员由班级/支部全体组成人员考评,取其平均分。
具体评分规则详见《党团支部干部考核细则》(附件一)、《研会学生干部考核细则》(附件二)、《班级干部考核细则》(附件三)。
第七条多个评分取平均值的,应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签到得分和考核得分分别记为Q、S,则最终得分为Z=Q*30%+S*70%。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八条思想政治考评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学习党和国家的各种最新的方针政策,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并在同学中起到积极的思想引领作用。
3、确立服务同学的意识,在工作中积极为同学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在实践中提高自身觉悟。
4、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各种规章制度,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自觉接受其他成员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质量。
第九条学习考评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刻苦,能够按照要求完成学习任务。
2、学习成绩良好,在学生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考试期间不弄虚作假不违反考试纪律。
4、在考评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第十条学生工作考评
工作态度认真,服从安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工作考评含考评期内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及工作质量考察、上级组织任务完成情况考察、低年级干部培养情况考察、部门内部建设考察等。具体考评细则见附件。
第四章 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相应处分,并取消考评资格
1.考评期内受到校级严重警告及以上的,予以劝退并通报批评。
2.全考评期内工作执行情况不足50%的予以劝退。
3.工作期间造成重大事故的,予以劝退并通报批评。
4.欠学分达到本考评期所需学分总数25%及以上的予以劝退。
5、考评期间不满足第九条的,予以劝退。
6、任职期间中途退出所在组织的。
第十二条对于没有合格的学生干部,需要在部门/班级/党支部内部做检讨,并提交主席团/班级干部/党支部干部审议能否继续担任学生干部职务,审议结果指导老师审查通过后生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全体研究生班级及全体研究生过半数通过并报院党委同意后实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相关内容的解释由研究生党总支、研究生班长联席会、研究生会负责,最终解释权归动力与机械学院党委。
附件一:《党团支部干部考核细则》/pmcnew/admin/editor/attached/file/20161110/20161110144144234423.docx
附件二:《研会学生干部考核细则》/pmcnew/admin/editor/attached/file/20161110/20161110144119091909.doc
附件三:《班级干部考核细则》/pmcnew/admin/editor/attached/file/20161110/2016111014427972797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