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创新、创业

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科学研究

转发关于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任务书的填写要求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mj 来源: 时间:2011-08-31 访问量:

各有关院系:

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批立项项目已正式公布,现将计划任务书填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电子版已由基金委发出,纸质版通知书已寄到,学院上报的时间9月5日,请提前将材料交到各单位科研办公室

2.填写计划任务书前: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计划任务书文本第二页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重点项目、杰青、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的正文部分需按照填报说明中的提纲进行拟写。

3.关于经费预算表编制:请项目负责人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按规定认真调整您的经费预算,尤其要注意有关协作费、国际合作交流经费、劳务费、管理费等的有关规定。鉴于我校往年计划书经费预算中出现的常见问题,特作如下说明:

协作费,原则上不填写,如需填协作费用,备注栏必须写明“委托***单位做***事”,且该单位不能为项目申请中的合作单位;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总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不得超过总资助经费的10%;备注说明栏内写清楚项目组成员出国* 人次,和(或)邀请国外专家来华指导*人次;

劳务费,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总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不得超过总资助经费的10%,备注栏填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劳务费”,不得用于支付“临工和其他人员”费用,也不得用于支付学费等,否则基金委审核无法通过;

管理费,严格按照占总资助经费的5%,备注栏填写“项目依托单位管理费”;

各项备注栏中不能出现“不可预知”此类的字样,凡是填有预算金额的项目,都必须填写说明栏,以上预算要求请务必遵守,否则基金委审核无法通过,其他科目请参见管理办法。

4.正文部分: 各院系领回的纸质版项目获批通知书上,如无修改意见,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请填写“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申请书执行”,其它内容一律不通过审核。如有修改意见,请按照意见拟写。

5.尾页:请在左上方栏内签上姓名,填写日期。因学校盖章需要,尾页请务必单面打印,打印面朝外装订。

6.纸质版提交:请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版一式三份交到学院科研办公室,由学院统一上交(三份中的一份盖学院公章,其他两份空白学校统一盖章)。上交时间9月5日,请提前将材料交到各单位科研办公室,便于学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