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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评选2011年度武汉市外观设计专利奖的通知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mj 来源: 时间:2011-09-18 访问量:

武知发【2011】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调动全市企事业单位发明创造积极性,提高企事业单位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全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武汉市专利奖评选管理办法》(武政规〔2010〕2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评选2011年度武汉市外观设计专利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奖金设置

2011年度武汉市外观设计专利奖拟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等奖项。其中:金奖1项,奖金为8万元;银奖2项,每项奖金为5万元;铜奖3项,每项奖金为3万元;优秀奖若干项,每项奖金为1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选的外观设计专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该专利权属于申报单位;

(二)该专利的国内授权日在2011年6月30日之前(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该专利的国内申请日在2007年12月31日之后。

(三)该专利法律状态有效,不存在专利权属、设计人资格等纠纷,未被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四)该专利未曾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项(包括中国专利奖、湖北省优秀专利项目奖、武汉市专利奖等);

(五)该专利已由申报单位实施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凡符合申报条件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申报专利项目参加外观设计专利奖评选活动。

三、申报材料

申报评选外观设计专利奖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武汉市外观设计专利奖申报书》;

(二)专利证书全文本;

(三)参评专利项目已缴纳当年年费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申报单位通过实施或者许可他人实施的外观设计专利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六)企事业单位前2个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七)专利产品照片及电子档(JPG格式) ;

(八)曾获得其他奖项的有关证明材料;

(九)如专利权人为多人,需提交委托申报单位参评的证明;

(十)专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外观设计专利检索或评价报告。

上述材料应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核,复印件存档备案。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见附件,也可从武汉知识产权网下载,网址:http://www.whipb.gov.cn),经所在区知识产权局预审后,向武汉市专利奖评选办公室(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处)提交专利项目申报材料。中央在汉、省直单位以及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的专利项目可直接向评选办公室申报。

申报时间截止至2011年9月27日。

联系部门: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联 系 人:殷 娜

联系电话:68772103

电子邮箱:wdcg@whu.edu.cn

附件:申报书.doc

二○一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