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转发关于申报2010年度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
--创新平台支持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实验室(中心):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和《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将创新平台建设列入2010年度自主科研项目计划中支持,现将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时间
2010年度自主科研项目--创新平台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自2010年4月30日开始,5月14日截止。
二、 申请范围
1、 基于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目前未得到国家运行经费投入,适度给予支持。
2、 主要支持已立项运行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测绘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
3、 支持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鼓励运行良好、考核优秀的校建研究平台,支持他们在预期时间里获得省部级创新平台立项。不重复资助高一级创新平台已经包含的实验室(中心)。
4、 为支撑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对按照武汉大学与武汉市合作协议中所列拟成立的交叉学科创新研究平台,以倾斜方式安排经费,支持整合、筹建和快速对接。
5、 对于已获得国家稳定科研业务运行经费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不再安排支持经费。
三、 申请要求
1、根据2010年度创新平台支持的基本原则,按确定的拟资助创新平台进行定向申报,每个平台均须由其负责人提交《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
2、请各实验室(中心)认真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必须与电子版本完全一致,双面打印),依托学院需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科发院平台条件与成果管理处。
四、评审与考核
1、采取依靠专家组对每一个平台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打分,主要考查平台项目提出的年度计划任务是否明确?目标是否合理可行?年度预期产出成果是否达到一定数量和质量?
2、创新平台项目经专家评审后,分同层次平台排序,实行总额控制,在基本支持标准指导下实行分等级资助安排经费。
3、立项支持的创新平台项目,实施期为一年,将采取书面总结和专家会议汇报形式考核验收。对预期成果考核为优秀的,将在下一年度的平台支持项目加大资助力度,考核不合格的,则停止下一年度的支持计划。
五、 本通知有关事宜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阮 剑, 乔 进
联系方式:68772136
E-mail:jruan@whu.edu.cn
附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平台项目申请书.doc
院科研工作办公室
20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