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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要求,制定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工学博士学位申请条件
1.基本要求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遵守校纪校规,政治思想考核合格;必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博士学位论文已完成。
2.发表论文要求
(1)以入学时当年的培养方案要求为准。
(2)至少1篇论文进入EI检索(杂志)和2篇核心刊物论文见刊,论文检索须提供检索报告。
(3)论文内容必须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一致,论文作者单位均应署名为“武汉大学”,博士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
3.相关要求
按照学校规定,博士生答辩前须进行论文检测(博士学位论文的重复率不超过20%),请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生在10月5日前将论文的电子版交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进行检测。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论文应为导师审定的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word、pdf版),论文的内容一般应为:内封面页至附录页,其中原创性声明页和致谢页不需提交。
(2)每篇论文的命名方式为"姓名-学号-208.doc"。请务必保证按此方式命名,否则无法检测。
(3)提交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10月5日,请拟答辩的学生提醒导师把审定过的学位论文提交到wangyineng723@163.com的邮箱。
论文检测合格后方可领取答辩申请表。
二、博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详情请参照“武汉大学2014年申请博士学位有关规定”
1.学院聘请评阅人对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阅,即对评阅专家姓名、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姓名保密的一种评阅方式。
2.论文评阅送审时间截止为2014年10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3.申请学位人员将资格审查表、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3份学位论文(论文中凡涉及到论文作者、导师姓名的须删去)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再携带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209室完成资格审定。
4.通过答辩资格审定的博士学位论文进入“双盲”评审程序,须“网上评议”的学位论文上传到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评审,其它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评审;未通过资格审定的博士学位论文,不能进行论文答辩,可在满足条件后再次申请。
5.三位评阅人一般为省外专家,原则上均为博导。在答辩前一个月将学位论文、评阅书、评阅人聘书、保密信封寄送到评阅人手中,以保证评阅人有足够的时间评阅论文。
6.论文评阅意见返回后,由院研究生办公室教学秘书进行保密处理。申请人拿上3份评阅书和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一并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批盖章,论文评阅书只有作过隐名和保密处理后才能提供给答辩委员会。
7.论文评阅有异议时,由研究生院学位处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共同聘请有关专家对论文进行复审,根据复审意见决定是否组织论文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其中至少有两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须全部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并至少有半数以上博士生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所研究领域的校外学术权威或有较深造诣的专家、学者担任。答辩委员会中应包括至少一名院学位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不与论文评阅人重复。指导教师可出席答辩,但不参加投票。
五、博士答辩及资格审查流程
1.10月5日前,完成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能进行正式答辩申请,并领取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
2.10月10日前,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含网上申请),并将以下材料一并提交到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初审:
(1)符合毕业条件的博士成绩单2份;
(2)公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由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
(3)完整的预答辩记录表;
(4)“武汉大学博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第10-11)页;
(5)用于盲评的学位论文三本(要求:封面不含导师和学生名字,无致谢,发表文章只注明为第几作者,按正式论文印刷装订),论文评审费1140元;
(6)学位论文电子版(要求:和印刷的版本完全一致);论文名字:姓名-学号-208。
(7)研究生管理系统上提出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
3.研究生院审定:学院完成论文答辩资格初审后,由博士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209室完成资格审定,由审核人在资格审查表中签署意见、盖章。
4.评阅书返回后,由研究生秘书拆封,并将评阅书中有关评阅人的信息页撕下,作者将经过保密处理的3份评阅书和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申请表第4页)、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一并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批,经审批合格盖章签字后,方可答辩。
5.答辩公示:盲评结果收到后,博士学位申请人导师须于答辩前一周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经院系审核后予以公示。否则答辩无效!
6.申请者填写研究生论文答辩评阅酬金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院里盖章后,到财务处领取答辩费用。
7.11月30日前,通过盲评及公示后的博士生,由各指导教师安排博士生的答辩,并在答辩后3日内将答辩材料交到院研究生办公室。
六、博士研究生答辩后需交材料
1.网上完成毕业申请与学位申请,(含指导教师签字同意,网上材料和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上材料要完全一致,发表论文按参考文献的格式要求规范填写);
2.申请博士学位登记表一份,(内含论文评阅书3份和表决票5至7张),用胶水粘贴好;
3.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份;
4.成绩登单表一式二份;
5.攻博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A4)一套。如有多篇文章,文章之间的粘贴顺序应与“博士学位申请表”第4页所填文章顺序相同。
攻博期间科研成果装订要求:包括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参与科研项目附录(其中发表文章要求:包括检索页,文章封面,目录,全文)
6.提交由校图书馆出具的已收到学位论文1本和电子版的回执;
7.博士学位简况表中、英文各一份;
8.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9.博士学位论文(A4)一式三份,(含交学位办三份);
10.《博士学位申请表》中(1页、3页、4页、和8页)用B4的纸正反两面复印13份。(可先到研究生办公室确认)。
11.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一式两份。
*注1.表格签署的时间应符合流程程序。
2.提交学院所有的材料不允许有钉子,要线装或胶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