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为切实做好我院200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08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初录工作。
2、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有博士生指导教师参加的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正高职称、办事公正、无近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并设组长1人,另安排记录员1人。
二、复试原则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复试基本分数线:外语50;业务课一60;业务课二60。
经申请,导师可以破格复试线下10分以内的优秀考生,并填写《武汉大学博士考生破格复试审批表》,报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同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备案。破格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第一年不得享受基本奖学金。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
2、考生必须提交本人学习经历、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的报告,考生提供10分钟的PPT演讲。复试小组进行认真的评价,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3、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考生面试时间,每人限30分钟。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按《武汉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进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的笔试。
五、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是录取与否和确定录取类别的依据。
其中:初试成绩占 50%,复试成绩占50 %;
复试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20 %,考生提交PPT演讲报告的评价成绩占30 %,面试成绩占5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六、复试安排
1、时间地点:5月14日上午8:00,凭身份证、准考证,直接到动力与机械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工学部新九教学楼三楼)进行资格审查并交纳复试费。9:00开始复试。
2、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费用:100元/人;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课程加收200元。
七、录取原则
根据总评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择优录取。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时间:5月14日下午;地点:文理学部医院;体检费45元;体检时请备一寸照片1张.
九、复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十、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772271 联系人:汪老师
动力与机械学院
200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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