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排名记分办法
一、综合排名记分的公式
综合排名分(T)=平均学分绩(T1)X85%+实践创新能力总评分(T2)X15%
二、各因子的记分
(一)平均学分绩(T1)
平均学分绩是指大学在校期间前三年必修课(除体育外)的平均学分成绩。其中,必修课重修及格的课程成绩,一律作60分计。具体计算公式为:
T1=每门必修课成绩x该课程学分总和/必修课总学分
(二)实践创新能力(T2)
实践创新能力是指学生在学习、科研、社会工作及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的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素养,主要考查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成果。主要包括发表学术论文评分(C1)、科研成果与科技发明评分(C2)、社会工作评分(C3)、实践活动评分(C4)、计算机应用能力(C5)五项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T2=C1+ C2+C3+ C4+ C5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发表学术论文评分(C1)。发表科技学术论文,按表一加分。所有论文加分应有出版刊物或录用通知证明,不同论文按篇数累计加分;被转载的论文按转载最高级刊物计分;独立发表论文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集体合作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刊物级别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表一:发表学术论文评分(C1)
SCI、SSCI、EI、ISTP论文 | 国家权威期刊 | 国家核心期刊 | 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学术会议论文 | 出版的学术论文集 |
20 | 16 | 10 | 6 | 3 |
2、科研成果与科技发明评分(C2)。参加科学研究和科技学术活动,取得科研成果获奖或通过鉴定的,或取得发明专利的,按表二加分。不同成果可累计加分,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只计最高分,不累加。
表二:科研成果与科技发明评分(C2)
| 等级 | 国家级 | 省部级 | 省级政府部门、市级 | 校级 | 大学生科技活动及竞赛 | ||
国家级 | 省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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