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根据《武汉大学引进人才暂行办法》(武大人字[2002]79号)和《武汉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暂行办法》(武大人字[2004]82号)文件精神,对2004年以来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学术骨干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考核。学院2004年以来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在其聘期满两年时需填写《武汉大学引进人才工件总结》。
请学院相关教师于10月20日之前将《武汉大学引进人才工件总结》交至院人事工作办公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婉兰
联系电话:68772040 63180107
附件:《武汉大学引进人才工件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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