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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科金发计[2004]75号”文件精神,200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200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有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面上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已发布。
为做好2005年度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别:
我校可组织申请的项目类别有: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含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及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资助基金、科学仪器基础研究等专项基金、各类国际合作项目等,详见《200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另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1)面上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主体,项目经费将占国家基金委资助项目经费的60%左右。其中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人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且末获得过青年基金资助。未取得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人,须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国家基金委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科研人员(含博士后)申报青年基金。
2)重点项目请按2002年11月修订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申请,申请者应根据《200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发布的重点项目研究领域提出申请。
重点项目申请指南包括研究领域名称、研究内容与要求、拟资助金额和受理学部(部分领域只公布其名称),由申请者提出项目名称、主要研究内容和目标等。申请人应根据该项目指南内容提出申请。部分学部亦可受理自由申请的重点项目。重点项目一般由一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两个。2005年国家基金拟资助的重点项目数约为238项,研究期限一般为四年。
3)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按2000年4月通过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试点)实施方案》,申请者应根据《2005年度项目指南》以及以后发布的专门通告和指南提出申请。其中的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受国家基金项目限项规定限制。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及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分别按2002年修订公布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实施管理办法》、《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受理申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申请者必须是中国国籍。
5)联合资助基金项目(含9类联合基金项目)的申请根据《2005年项目指南》中的专门指南提出申请。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联合基金请有关学院引起特别注意。
二、日程安排:
1月~2月29日:各单位广泛动员、宣传,组织教师总结经验,认真调研,根据《2005年度项目指南》及相关管理办法,认真填报申请书。
3月1日~3月8日:各单位科研秘书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然后由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查,对项目的科学意义、特色、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案,尤其是创新性、技术路线、可行性、申请者研究水平进行实质性的、具体客观的评价(不签名、不盖章),对申请书提出修改意见。
3月8日~15日:各单位集中将申请书初稿及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交校科技部进行审核。
3月15日~3月19日:申请书返回申请者进一步修改并打印、复印。
3月19日:各单位集中将申请书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一式七份),全文电子申请书以及单位盖章的申请项目清单交校科技部录入系统、人员查重、盖章、统一上报(全文电子申请书各单位用miniIRIS系统院系版打包生成.CMB文件集中上报)。
三、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2005年学校科技部受理项目申请书截止时间为3月19日。
2)200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请一律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申请书电子表格从国家基金委网站http:// isis.nsfc.gov.cn/下载,请注意必须下载2005年元月1日后挂上的电子表格。请各申请者填报电子表格前仔细阅读项目申请书使用说明(Readme)。注意填写完成后按“检查保护”按钮,检查申请书的完整性。申请书下载安装成功的电子表格还包含了一个各类国家基金项目正文撰写提纲的文档,请按相应类别项目正文撰写提纲编写项目申请书。由于实行申请书全文电子报送、全文电子评审,故要求项目附件材料也要电子化。确有难以电子化的附件,随申请书一起装订报送。有关电子申请书的使用,不熟悉的可通过国家基金委网站ISIS培训系统了解掌握。
3)2005年国家将继续增加对科学基金的投入。预计面上项目平均强度将达23万元左右,但各学部、各学科情况不尽相同,请教师们申请经费时,注意参考2004年各学部、各学科的平均资助强度,一般以该学部、学科2005年资助平均强度增加2万元左右来预算较合适。其它各类项目的资助强度注意参照项目指南中的计划资助强度。项目申请人应按照项目实际情况,严格做好项目预算。
4)国际合作交流项目,按200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修订的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管理办法执行,详细内容请上网查询。申请者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部分协议项目及港澳台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有专门的申请要求,请填写相应的申请书,申请书电子表格从国家基金委网站上下载。
5)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申请书的编写,应及时到相关单位检索本人近年SCI论文的收录、引用情况,系统、严格地总结本人已往工作的学术成绩,归纳创新点,对拟开展工作要认真提炼科学问题,设计好技术路线。有关附件材料应随申请书一式七份一并报送。
6)2005年1月15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与香港研究资助局(RGC)同时受理本地区科研人员的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申请。申请者提交一式两份“申请简表”,待3月15日前收到“填写正式申请通知”后,课题负责人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申请书》,于4月底前提交国家基金委,同时提交的材料有:香港合作者向RGC提交的申请书复印件、双方的书面合作协议复印件。此类项目全国每年资助约20个,国家基金委资助强度约30万元/项。
7)我校从海外正式聘任的科研人员(含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科研人员),如聘期覆盖申请项目的执行期,且每年在武大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均可按各类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申请者必须是中国公民)。
8)《2005年度项目指南》已发至各单位,其内容有各科学部各科学处近年项目资助情况与2005年度拟资助情况,2005年各科学处资助的主要范围、鼓励研究领域,重点项目指南申请有关事项,尤其是有些学科有一些特殊规定,请广大申请者务必认真阅读(也可在国家基金委网站上查阅)。
9)申请项目者请注意在国家基金委网站上查阅2001~200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10)2004年申请基金项目未获批准的原因,国家基金委已发送到申请人电子邮箱中,请申请者认真研究,以便有针对性地修改申请书或重新选题。
11)项目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基金委申报基金项目限项规定。面上项目中: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承担面上项目(2005年在研、含参加)和申请项目总数限制为两项。副高以上职称申请者作为项目主持人在本次受理期间(指2005年3月截止)面上项目只能申请1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超过1项,但参加项数不限。
重点、重大等类别项目中: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申请(或参加)或参加重点或重大项目每人限制为1项。而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申请及承担(含参加)面上、重点、重大等类别基金项目数量(不包括执行期一年的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累计不超过3项。基金委将对在研项目和申请项目中研究人员进行查重,如有超项人员将对所有涉及项目按初筛处理(请注意人员名字之间不要有空格,身份证号必须正确填写,否则计算机查重可能无法查出)。
12)由于国家基金委项目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发展,请各申请人在申请书中尽量填写固定的电子邮件地址以及办公联系电话,便于项目的评审及获批后的管理等等。
13)在职研究生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可申请面上项目,申请书须附导师同意推荐申请信。
14)纸质申请书一律要求打印,装订整齐,项目申请人及参加人员须在相应规定位置签名。
15)管理科学部为避免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复资助,凡2005年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主持人,2005年仍以主持人身份申请管理科学部的项目者,请在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时,附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供学部和同行评议专家甄别。未报而被查出者,管理学部按初筛处理。
16)根据国家基金委统计数据,2004年一些重大研究计划的申报项目数不多,部分研究计划资助率达到30%,欢迎开展相关研究的教师向有关重大研究计划申报项目。
17)申请人及参加人员在研项目批准号必须填写,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18)项目预算经费的有关规定是:面上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重点项目10%,杰出青年基金20%),管理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面上项目劳务费(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不超过项目经费15%(重点项目10%、杰出青年基金10%)。
19)国家基金委网址为:http://www.nsfc.gov.cn 和http://isis.nsfc.gov.cn,有关基金申请的《2005年度项目指南》、申请通告、申请书电子表格、近年资助项目信息、有关管理办法等均可在网上查阅或下载。
20)各单位应注意本单位当年申请项目所投送学科的合理布局,尽量避免在同一学科、同一方向上申请项目过于集中,以避免本单位内的恶性竞争。
21)各单位请从国家基金委网站ISIS系统中下载2005年最新版本的miniIRIS管理系统,安装院系版,用于本单位申请项目的管理。
22)项目申请书中有外单位(指非武汉大学)人员参加,必须加盖该单位的正式公章,否则国家基金委将作初筛处理。
有关事宜,请与校科技部基础办联系。
联系电话:校科技部基础办 68772100
E_mail:wdjcb@whu.edu.cn
联系人:刘栗加、颜绮连、揭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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