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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使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及时反映在学校年终教学奖励的分配中,从本学年度起教学质量优秀奖的申报、跟踪评价、评审工作由按自然年度进行改为按学年度进行(即从2004年9月~2005年7月),根据《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武大教字[2001] 111号),现就2004-2005学年度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严格按照《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组织申报,于每学期开学后4周内将《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申请教师一览表》报教务部教学研究办公室。
二、教务部对各学院推荐的申请教师进行审核、备案后,由学院组织对申请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跟踪评价。对教师课堂授课质量的跟踪评价采取领导听课和检查、督导专家听课、同行教师评议和学生评价等方式进行;对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的评价根据《武汉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规定(试行)》、《武汉大学本科学生教学实习管理办法》、《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三、各学院应于本学年度第一学期结束前(2004年12月底前)和第二学期结束前(2005年6月底前)分别完成每学期对申报教师的评议工作,并于2005年6月20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报教务部教学研究办公室。
(须填报《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申请表》、《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审表》)
四、各学院推荐承担本科生教学教师的候选人数不超过本学年度承担本科生教学工作教师总数的5%。
请各学院按时完成本学年度的评选工作,于6月20日前将材料交教务部教学研究办公室。并请到教务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有关表格。
武汉大学教务部
二00五年二月二十八日